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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2-07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周宓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周宓女士因个人健康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周宓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指定公司副总裁、首席战略官方辉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因方辉先生暂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公司将在其获得资格证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方辉先生自2020年5月加入公司,2020年10月起担任公司副总裁、首席战略官;在加入公司前其供职于中信证券、腾讯科技战略投资部、创梦天地。

  周宓女士相关工作已做好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及董事会对周宓女士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宓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部分受限于公司2022年8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的《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股份。

  公司首席战略官、副总裁方辉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期间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5-82148871

  传真:0575-82208079

  邮箱:fanghui.derek@shengqugames.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兴国宾馆6号楼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2-080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12月1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58号1号楼11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非独立董事王一锋、张云锋、刘铭、李纳川及独立董事王迁、李峰、杨波通过通讯表决方式与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佶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暨进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浙江世纪华通车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公司为其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全资子公司更好地保证业务拓展,确保满足正常运作所需的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暨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进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上海世纪珑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珑腾”)和深圳市弈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弈峰科技”)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偿债能力,信用状况良好。世纪珑腾及弈峰科技虽未就相关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但因世纪珑腾及弈峰科技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且世纪珑腾其他股东及弈峰科技其他股东权益持有人按持股比例对相关担保事项进行了反担保(其中上海松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为国有企业未进行反担保,深圳市电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因持股比例较小未进行反担保),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公平、对等,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

  3、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暨进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考虑到上海珑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珑睿信息”)及上海普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珑信息”)的数据中心项目在推进中,数据中心行业前景较好,符合公司的扎根实体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指引,具备偿债能力,信用状况良好。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LongRui Limited持有有限合伙基金GLP THOR FUND I, L.P.(以下简称“平台基金”)49.9%权益份额,平台基金间接持有珑睿信息和普珑信息100%的股权。公司同意为珑睿信息和普珑信息提供担保,系考虑到其经营建设及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持有平台基金50.1%权益份额的普洛斯方(普洛斯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和/或其关联方简称为“普洛斯方”)按照50.1%的比例承担相关的债务,担保行为公平对等。珑睿信息及普珑信息未就相关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公司经过业务分析和财务测算,认为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和相关协议的签署符合相关规定和战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为珑睿信息和普珑信息的借款提供担保。并认为能进一步调整担保金额有利于降低公司的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关于对外提供担保暨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

  出于审慎性原则,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新<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2年12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新<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2年12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新<人事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人事管理制度》(2022年12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定于2022年12月19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85)。

  三、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2-081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12月1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58号1号楼11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监事黄伟锋先生通过通讯表决方式与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暨进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浙江世纪华通车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公司为其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全资子公司更好地保证业务拓展,确保满足正常运作所需的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进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上海世纪珑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弈峰科技有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偿债能力,信用状况良好。本次担保事项公平、对等,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3、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暨进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上海珑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珑睿信息”)及上海普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珑信息”)的数据中心项目正常推进中,行业前景较好,未来具备偿债能力,信用状况良好。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LongRui Limited持有有限合伙基金GLP THOR FUND I, L.P.(以下简称“平台基金”)49.9%权益份额,平台基金间接持有珑睿信息和普珑信息100%的股权。公司同意为珑睿信息和普珑信息提供担保,系考虑到其经营建设及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持有平台基金50.1%权益份额的普洛斯方(普洛斯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和/或其关联方简称为“普洛斯方”)按照50.1%承担相关的债务,担保行为公平对等。珑睿信息及普珑信息未就相关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公司经过业务分析和财务测算,认为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和相关协议的签署符合相关规定和战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三、备查文件

  1、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2-082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暨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披露了《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就全资子公司浙江世纪华通车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车业”)向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申请的银行贷款提供不高于28,56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同时签署了以公司浙(2016)绍兴市上虞区不动产权第0017102号、第0017100号不动产作为担保抵押物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和《最高额抵押合同》合称为“担保合同”)。

  2020年9月,华通车业发生了本金为23,800万元的借款,并于2021年开展了续贷;华通车业于2022年归还了部分借款,并于2022年8月就尚未归还的借款续贷并重新签署了期限为一年的新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借款本金为18,000万元人民币。根据担保合同的约定,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事项在公司担保合同项下的担保期限及担保金额范围内,出于审慎性原则,就为该借款提供担保的事项提请董事会进行确认和同意。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暨进展的议案》,公司作为保证人,为华通车业向温州银行的本金为18,000万元的新借款事项提供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滞纳金、履行主合同和担保合同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及债权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等,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披露了《关于调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调整后公司为华通车业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28,560万元。考虑到《最高额抵押合同》中担保的最高债权余额为人民币36,464万元,为进一步明确担保额度,基于准确性和审慎性原则,担保额度为保证担保28,560万元以及抵押合同担保额度36,464万元,即合计65,024万元。公司本次召开的董事会和监事会一致同意和确认将公司为华通车业提供担保的额度调整为人民币65,024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华通车业未就本次董事会审批的担保额度下申请任何除了本金为18,000万元借款合同所负担保义务以外的任何担保,且公司承诺就为华通车业提供的担保有且只有该笔本金为18,000万元借款合同。若华通车业后续需要公司提供任何新增或其他担保,公司和华通车业承诺将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决议的形成和签署人数均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世纪华通车业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45,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爱路66号

  4、法定代表人:谢德源

  5、成立日期:2015年8月28日

  6、经营范围: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精密金属模具制造、加工、销售;金属冲压件、注塑件设计、生产、销售;塑料粒子批发;金属制品制造、加工、销售;进出口业务

  7、与公司关系:华通车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华通车业非失信被执行人

  9、 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状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1,926,962,253.79元,负债总额为856,183,710.73元,或有事项总额为0元,净资产为1,070,778,543.06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844,190,547.75元,利润总额为8,201,060.85元,净利润为7,873,355.18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9月30日的资产总额为1,848,414,386.18元,负债总额为803,026,547.26元,或有事项总额为0元,净资产为1,045,387,838.92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611,140,743.14元,利润总额为-26,586,751.40元,净利润为-26,191,270.0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公司提供抵押物担保及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3、担保金额:借款债务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

  4、担保范围: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滞纳金、履行主合同和担保合同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及债权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等;

  5、最高额保证合同金额: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余额为人民币28,560万元;

  6、最高额抵押合同金额:浙(2016)绍兴市上虞区不动产权第0017102号、第0017100号不动产,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余额为人民币36,464万元;

  7、债权人: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四、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华通车业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公司为其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全资子公司更好地保证业务拓展,确保满足正常运作所需的资金需求,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有利于全资子公司更好地保证业务拓展,确保满足正常运作所需的资金需求,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包含上市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及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135,240,000元。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401,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94%。其中,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76,000,000元;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5,000,000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700,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69%。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风险提示

  汽车零部件制造受到产业链和不可抗力等影响,相关因素可能对华通车业的生产、销售等各项经营活动产生一定影响。若该笔借款发生违约风险,则有可能触发公司的担保追偿风险。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最高额保证合同;

  5、最高额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2-083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弈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弈峰科技”)中标了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云”)的数据中心项目,将通过其位于深圳市光明区的“弈峰科技光明5G大数据中心项目”(以下简称“深圳数据中心项目”)为华为云提供定制化数据中心服务,经弈峰科技请求,为加强其合同履约能力,公司同意为华为云与弈峰科技开展前述业务过程中所涉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保证期间为自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世纪珑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珑腾”)因深圳数据中心项目的并购需要,拟向第三方金融机构申请期限为3年的并购贷款。据第三方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拟为该笔并购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天游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天游”)为该笔并购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提供保证金账户质押担保,世纪珑腾将以其持有的深圳市弈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弈峰实业”)50.56%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弈峰实业将以其持有的弈峰科技50.1%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担保总金额不高于人民币36,000万元,担保期间为自并购贷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7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基于董事会的审批,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为华为云与弈峰科技开展业务过程中所涉全部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签署了担保函,保证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因该担保为履约担保,截至公告披露日未涉任何违约事项,故已发生债务本金为0元。间接持有弈峰科技合计62.52%股东权益的深圳市叁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飞叶投资有限公司按穿透持股比例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并签署了反担保保证合同。其中,深圳市叁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比例为48.99%;无锡飞叶投资有限公司的比例为13.53%。间接持有弈峰科技5.01%权益的上海松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为国有企业未进行反担保,持有弈峰科技0.91%权益的深圳市电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因持股比例较小未进行反担保。

  2022年7月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向世纪珑腾提供了期限为三年的3亿元的并购贷款,双方签署了并购借款合同。基于董事会的审批,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天游就该贷款签署了保证合同,上海天游签署了保证金质押合同,世纪珑腾和弈峰实业签署了股权质押合同。持有世纪珑腾27%股权的无锡飞叶投资有限公司按其持股比例为公司和上海天游提供了反担保并签署了反担保保证合同;持有世纪珑腾10%股权的上海松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为国有企业未进行反担保。

  基于如上进展,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进展的议案》,一致确认并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和相关协议的签署。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决议的形成和签署人数均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弈峰科技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深圳市弈峰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09日

  住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马山头社区电达谷源产业园19栋101

  法定代表人:刘旭平

  注册资本:11000.0000万人民币

  (2)与公司的关系

  

  弈峰科技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浙江世纪华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浙江世纪华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上海世纪珑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63.00%股权,上海世纪珑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市弈峰实业有限公司50.56%股权,深圳市弈峰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市弈峰科技有限公司99.09%股权;穿透计算后,公司间接持有弈峰科技31.56%股权。深圳市叁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深圳市弈峰实业有限公司49.44%股权;深圳市弈峰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市弈峰科技有限公司99.09%股权;穿透计算后,深圳市叁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弈峰科技48.99%股权。无锡飞叶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上海世纪珑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27.00%股权,上海世纪珑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市弈峰实业有限公司50.56%股权,深圳市弈峰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市弈峰科技有限公司99.09%股权;穿透计算后,无锡飞叶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深圳市弈峰科技有限公司13.53%股权。上海松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上海世纪珑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10.00%股权,上海世纪珑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市弈峰实业有限公司50.56%股权,深圳市弈峰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市弈峰科技有限公司99.09%股权;穿透计算后,上海松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深圳市弈峰科技有限公司5.01%股权。深圳市电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市弈峰科技有限公司0.91%股权。

  (3)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18,806,273.67元,负债总额为116,653,712.45元,或有事项总额为0元,净资产为102,152,561.22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0元,利润总额为-5,868,030.95元,净利润为-4,435,778.21元。

  截至2022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307,739,234.42元,负债总额为208,292,361.35元,或有事项总额为0元,净资产为99,446,873.07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0元,利润总额为-3,607,584.2元,净利润为-2,705,688.15元。

  弈峰科技资产负债率低于70%。

  (4)经查询,弈峰科技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2、世纪珑腾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上海世纪珑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07月13日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茸华路629号8幢2层213室

  法定代表人:李佳

  注册资本:111111.1100万人民币

  (2)与公司的关系

  世纪珑腾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浙江世纪华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浙江世纪华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上海世纪珑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63.00%股权,因此公司间接持有世纪珑腾63.00%股权。无锡飞叶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世纪珑腾27.00%股权,上海松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世纪珑腾10.00%股权。

  (3)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014,129,113.22元,负债总额为460,215,306.22元,或有事项总额为0元,净资产为553,913,807.00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0元,利润总额为-4,888,193.00元,净利润为-4,888,193.00元。

  截至2022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915,963,042.51元,负债总额为356,501,361.77元,或有事项总额为0元,净资产为559,461,680.74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0元,利润总额为-25,370,939.51元,净利润为-25,370,939.51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世纪珑腾资产负债率低于70%。

  (4)经查询,世纪珑腾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弈峰科技最高额保证担保

  公司已于2022年6月30日为华为云与弈峰科技开展业务过程中所涉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签署了担保函,保证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因该担保为履约担保,截至公告披露日未涉任何违约事项,故已发生债务本金为0元。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自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4)担保范围: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权利救济所产生的费用等;

  (5)债权人: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

  (6)其他股东方提供担保情况:其他股东方未就该笔债务直接向债权人提供担保

  (7)其他股东方提供反担保情况;间接持有弈峰科技合计62.52%股东权益的深圳市叁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飞叶投资有限公司按穿透持股比例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深圳市叁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比例为48.99%;无锡飞叶投资有限公司的比例为13.53%。间接持有弈峰科技5.01%权益的上海松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为国有企业未进行反担保,持有弈峰科技0.91%权益的深圳市电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因持股比例较小未进行反担保,本项担保的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分析详见“四、董事会意见”。

  (8)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情况:因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

  (二)世纪珑腾并购贷款担保

  2022年7月就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向世纪珑腾提供的债务本金为3亿元期限为3年的并购贷款,双方签署了并购借款合同,现已发生借款本金为245,169,258元。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天游就该贷款签署了保证合同,上海天游签署了保证金质押合同,世纪珑腾和弈峰实业签署了股权质押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公司和上海天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海天游提供保证金账户质押担保及世纪珑腾和弈峰实业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2)担保期限:自并购贷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6,000万元;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为实现债券、担保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以及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生效法律文书项下延迟履行期间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或延迟履行金;

  (5)保证金账户质押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天游已提供银行保证金;

  (6)股权质押担保情况:世纪珑腾以其持有的弈峰实业50.56%的股权提供了质押担保,弈峰实业以其持有的弈峰科技50.1%股权提供了质押担保;

  (7)债权人: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8)其他股东方提供担保情况:其他股东方未就该笔债务向债务人直接提供担保;

  (9)其他股东方提供反担保情况情况:持有世纪珑腾27%股权的无锡飞叶投资有限公司按其持股比例为公司和上海天游提供反担保;持有世纪珑腾10%股权的上海松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为国有企业未进行反担保,本项担保的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分析详见“四、董事会意见”。

  (10)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情况:因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

  四、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世纪珑腾和弈峰科技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偿债能力,信用状况良好。世纪珑腾及弈峰科技虽未就相关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但因世纪珑腾及弈峰科技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且世纪珑腾其他股东及弈峰科技其他股东权益持有人按持股比例对相关担保事项进行了反担保(其中上海松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为国有企业未进行反担保,深圳市电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因持股比例较小未进行反担保),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公平、对等,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数据中心项目更好地建设及运行,能够确保满足并购及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包含上市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及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135,240,000元。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401,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94%。其中,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76,000,000元;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5,000,000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700,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69%。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风险提示

  1、若借款和履约所涉项目发生违约风险,则有可能触发公司的担保追偿风险。公司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部分其他股东方虽为我司提供相对持股比例的反担保,但考虑到并没有提供完全比例的反担保,则公司实质提供了比其持股比例更高比例的担保,且考虑到担保追偿需要一定的时间成本和执行难度,则公司在一定时期内和一定情况下会承担比实际持股比例更高的赔偿责任。

  2、深圳数据中心项目的建设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市场和技术变化等外部因素及公司内部管理、团队业务拓展能力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存在市场拓展情况及未来盈利未达预期的风险。因此有可能会对以上担保带来风险。

  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为弈峰科技提供担保所签署的担保合同;

  5、为世纪珑腾提供担保所签署的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2-084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暨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6日及3月23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参股公司提供同比例担保的议案》,公司为上海珑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珑睿信息”)的融资租赁和项目建设贷款提供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160,000万元(人民币元,下同)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上海普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珑信息”)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公司为普珑信息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4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为参股公司提供同比例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珑睿信息和普珑信息以下合称为“被担保方”。

  2022年5月,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依据融资租赁合同中39,858万元的订单金额向珑睿信息提供了相应的40,000万元融资金额,期限为6年,公司为融资租赁合同项下49.90%的债务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已发生债务的49.90%提供担保,即截止公告披露日已发生的为珑睿信息担保的债务本金为19,889.14万元。2021年7月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作为牵头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作为联合牵头行向普珑信息提供了为期5年的并购银团贷款,并签署了并购银团贷款合同。公司于2022年6月就该贷款本金的49.90%签署了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已发生债务的49.9%提供担保,即截止公告披露日为普珑信息担保的债务本金为199,600万元。相关借款均基于位于上海的数据中心项目而发生。

  根据珑睿信息业务的逐步开展及业务规划更新,公司拟将原先审批通过的为珑睿信息提供的担保金额160,000万元调整至30,000万元。

  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暨进展的议案》,一致确认并同意:关于为珑睿信息和普珑信息提供担保的事项,及相关担保合同的签署,并调整对珑睿信息的担保金额。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决议的形成和签署人数均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但出于审慎性考虑,将进一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珑睿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上海珑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01月28日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荣乐东路301号

  法定代表人:顾炯

  注册资本:155,555.55万元

  (2)股权结构

  在有限合伙基金GLP THOR FUND I, L.P.(以下简称“平台基金”)中,公司的全资子公司LongRui Limited(以下简称“珑睿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平台基金49.90%权益份额,普洛斯方(普洛斯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和/或其关联方简称为“普洛斯方”)作为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持有平台基金50.10%的权益份额。平台基金通过设立多层全资子公司的方式间接持有普珑信息100%股权。具体关于由平台基金构建的上述股权结构的交易及基金信息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无锡世纪七道智慧云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上海普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八赫兹创意设计(上海)有限公司100%股权、持有上海世纪七道智慧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99%合伙企业份额,持有上海珑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38%股权;上海世纪七道智慧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上海珑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89.62%股权;八赫兹创意设计(上海)有限公司持有上海世纪七道智慧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01%合伙企业份额。穿透计算后,上海普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上海珑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合计100%的股权。

  综上所述,公司全资子公司珑睿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平台基金49.90%的权益份额,平台基金间接持有珑睿信息100%的股权。

  (3)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珑睿信息的资产总额为3,117,522,496.37元,负债总额为759,199,915.96元(其中银行贷款为0元,流动负债为335,423,067.39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元,净资产为2,358,322,580.41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215,456.46元,利润总额为-33,879,751.50元,净利润为-34,820,499.96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9月30日,珑睿信息的资产总额为3,410,542,854.72元,负债总额为922,230,798.87元(其中银行贷款为0元,流动负债为190,607,374.5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元,净资产为2,488,312,055.85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27,316,266.05元,利润总额为-90,010,524.56元,净利润为-90,010,524.56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珑睿信息的资产负债率均低于70%。

  (4)经查询,珑睿信息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2、普珑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上海普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04月19日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鼎源路618弄1号29幢147室

  法定代表人:顾炯

  注册资本:500,000.00万元

  (2)股权结构

  在平台基金中,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珑睿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平台基金49.90%权益份额,普洛斯方作为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持有平台基金50.10%的权益份额。平台基金通过设立多层全资子公司的方式间接持有普珑信息100%股权。

  (3)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8,105,248,927.07元,负债总额为4,051,255,930.61元(其中银行贷款为4,000,000,000.00元,流动负债为51,255,930.61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元,净资产为4,053,992,996.46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0元,利润总额为-96,107,003.54元,净利润为-96,107,003.54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9月30日的资产总额为8,363,185,278.09元,负债总额为4,200,513,210.4元(其中银行贷款为4,000,000,000.00元,流动负债为200,513,210.4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元,净资产为4,162,672,067.69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0元,利润总额为-161,220,928.77元,净利润为-161,220,928.7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普珑信息的资产负债率均低于70%

  (4)经查询,普珑信息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进展情况及协议的主要内容

  1、珑睿信息

  2022年5月,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依据融资租赁合同中39,858万元的订单金额向珑睿信息提供了相应的40,000万元融资金额,期限为6年,公司为融资租赁合同项下49.90%的债务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已发生债务的49.90%提供担保,即截止公告披露日已发生的为珑睿信息担保的债务本金为19,889.14万元。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3)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截止于公告披露日,我方提供担保的债务本金为19,889.14万元;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49.9%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总额、违约金、手续费、租赁保证金、损害赔偿金、资金占用费/使用费及其他应付款项;

  (5)其他股东方担保情况:持有平台基金50.1%权益份额的普洛斯方将按照50.1%的比例承担主合同项下50.1%债务的担保;考虑到公司通过持有平台基金49.9%的权益份额而间接持有普珑信息和珑睿信息的股权权益,受限于该间接持股安排及相关主体就权利义务的约定,在一定情况下公司就被担保方的股权收益分配可能会不足49.9%,即在一定情况下公司可能提供了高于其实际持有权益的担保比例;

  (6)债权人: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7)珑睿信息未提供反担保。

  2、普珑信息

  2021年7月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作为牵头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作为联合牵头行向普珑信息提供了为期5年的并购银团贷款,并签署了并购银团贷款合同。公司于2022年6月就该贷款本金的49.90%签署了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已发生债务的49.9%提供担保,即截止公告披露日为普珑信息担保的债务本金为199,600万元,并计划提供银行存款保证金质押。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及银行存款保证金担保;

  (2)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或垫款届满之日后三年;

  (3)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40,000万元;截止于公告披露日,我方提供担保的债务本金为199,600万元;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49.9%的债务,包括债权人根据主合同向债务人发放的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

  (5)其他股东方担保情况:持有平台基金50.1%权益份额的普洛斯方按照50.1%的比例承担同等条件的担保;考虑到公司通过持有平台基金49.9%的权益份额而间接持有普珑信息的股权权益,受限于该间接持股安排及相关主体就权利义务的约定,在一定情况下公司就被担保方的股权收益分配可能会不足49.9%,即在一定情况下公司可能提供了高于其实际持有权益的担保比例;

  (6)银行存款保证金担保情况:提供银行存款保证金质押,有可能在一定商业条件下需进一步提供保证金;

  (7)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作为牵头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作为联合牵头行的银团;

  (8)普珑信息未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考虑到珑睿信息及普珑信息的数据中心项目在推进中,数据中心行业前景较好,符合公司的扎根实体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指引,具备偿债能力,信用状况良好。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珑睿公司持有平台基金49.9%权益份额,平台基金间接持有珑睿信息和普珑信息100%的股权。公司同意为珑睿信息和普珑信息提供担保,系考虑到其经营建设及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持有平台基金50.1%权益份额的普洛斯方按照50.1%的比例承担相关的债务,担保行为公平对等。珑睿信息及普珑信息未就相关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公司经过业务分析和财务测算,认为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和相关协议的签署符合相关规定和战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为珑睿信息和普珑信息的借款提供担保。并认为能进一步调整担保金额有利于降低公司的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珑睿信息和普珑信息提供担保,持有平台基金的50.1%合伙权益的普洛斯方按照50.1%的比例承担相关的债务,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就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担保有利于被担保方更好地保证业务拓展,确保满足正常运作所需的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降低相关对外担保金额,有利于公司降低公司担保风险,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风险可控。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担保情况

  本次董事会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包含上市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及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135,240,000元。若本次对外担保事项能够经过股东大会的审议,则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包含上市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及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835,240,000元。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401,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94%。其中,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76,000,000元;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5,000,000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700,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69%。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风险提示

  1、因该担保所涉数据中心项目的后续业务发展具备不确定性,若普珑信息和珑睿信息发生债务违约,则将触发公司的担保责任。

  2、考虑到公司通过持有平台基金49.9%的权益份额而间接持有普珑信息和珑睿信息的股权权益,受限于该结构安排及相关主体就权利义务的约定,在一定情况下公司就被担保方的股权收益分配可能会不足49.9%,即在一定情况下公司可能提供了高于其实际持有权益的担保比例。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为珑睿信息提供担保所签署的担保合同;

  5、为普珑信息提供担保所签署的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2-085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拟定于2022年12月19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2月19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2月19日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19日上午9:15至12月19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13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12月13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58号1号楼1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

  2、公司将对上述提案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12月14日9:00—11:00、14:00—16: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爱路66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22年12月14日16:00前送达公司证券投资部。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章雅露

  联系电话:0575-82148871

  传真:0575-82208079

  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爱路66号

  邮编:312300

  电子邮箱:948736182@qq.com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5、疫情防控参会须知

  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安排,保障参会股东及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公司鼓励和建议股东优先考虑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股东如需现场参会,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上海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的规定和要求,除携带相关证件和参会资料外,公司提示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请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2022年12月14日16:00前与会议联系人联系,如实沟通登记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有无发热、健康码是否为绿码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

  (2)请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参会当天往返路途及股东大会会议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公司将根据最新的防疫要求执行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的防疫管控,到达会场时,请配合工作人员安排引导,并配合落实参会登记、体温检测、防疫信息申报等相关防疫工作。

  未落实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届时将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无法进入会议现场,敬请公司股东理解和支持。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602

  2、投票简称:华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5、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2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19日上午9:15至2022年12月1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作如下表决(如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意见投票表决):

  

  本单位(本人)对议案表决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2、 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3: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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