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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7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的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2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于2022年12月1日在公司办公楼31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郭雪松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现场方式有效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曾秀清女士、王乃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将上述监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1《提名曾秀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2《提名王乃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深圳振兴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8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肖奋先生、谢玉平女士、肖韵女士、肖晓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提名王岩先生、秦伟先生、郑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岩先生、秦伟先生、郑丹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秦伟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能与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同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当选董事任期三年,自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仍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1、肖奋先生,196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6年毕业于江苏工学院(现江苏大学),历任深圳安华铸造工业公司技术质检部部长,深圳宝安源发电声器材厂厂长、总经理;1993年创办深圳宝安奋达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身)并担任董事长、总经理,2010年10月起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兼任深圳市宝安区上市企业协会会长。

  肖奋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535,927,372股股份,为董事候选人及公司副总经理肖韵女士之父亲,董事候选人及公司财务总监肖晓先生配偶之哥哥,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肖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谢玉平女士,197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年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获学士学位,后完成中国人民大学MBA课程,2019年获得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学位。1998年起历任奋达科技设计师、设计主管、研发部经理、总裁办主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6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22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

  谢玉平女士直接持有上市公司3,154,986股股份,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谢玉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肖韵女士,1990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King's College London,研究生毕业于Birkbeck College, University Of London。2014年至2017年任深圳市朗图品牌设计有限公司艺术总监;2017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21年8月起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肖韵女士直接持有上市公司33,964,253股股份,为董事候选人肖奋先生之女儿,为董事候选人及公司财务总监肖晓先生之侄女,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肖韵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肖晓先生,196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职于广东省第一轻工业厅、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1999年起历任奋达科技总经理助理、运营总监、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2021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22年6月起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肖晓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38,953,377股股份,为董事候选人肖奋先生之妹夫,为董事候选人及公司副总经理肖韵女士之姑丈,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肖晓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王岩先生,195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企业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中级会计师。1982年起历任化学工业部规划局计算机工程师,招商局集团蛇口港务公司生产管理部、市场经营部、投资发展部等部门经理,招商局蛇口控股股份公司总经济师,西南政法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华南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王岩先生已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王岩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王岩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秦伟先生,1979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学士、经济学硕士。秦伟先生为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2004年起历任深圳中诚信信用管理有限公司高级信用分析师、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董事、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厦门泰亚鼎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创始人。秦伟先生已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秦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秦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郑丹女士,1965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理学硕士,高级经济师。郑丹女士拥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自1996年起历任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会主席、深圳赛格智美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总裁、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控中心负责人、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深圳市天德普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深圳市上成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郑丹女士曾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第二届董秘委员会常委、区域召集人,连续七届获得《新财富》中国上市公司金牌董秘的荣誉称号,并成为《新财富》金牌董秘“名人堂”成员,现为《新财富》“金牌董秘”评选专家委员会委员。郑丹女士已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郑丹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郑丹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9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进行了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曾秀清女士、王乃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将上述监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一起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仍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对第四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2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1、曾秀清女士,196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7年参加工作,先后任职于香港共同实业有限公司统计部,利得威电子有限公司财务部。1994年加盟本公司,历任公司出纳、银行会计、资金主管,现任公司资金副总监;2013年4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曾秀清女士直接持有上市公司2,784,307股股份,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曾秀清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王乃奎先生,198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硕士,本科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拥有基金从业资格。自2008年起历任中信金创(厦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研究员、深圳长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深圳市泓锦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现任公司投资总监。

  王乃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王乃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0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一年度审计意见为保留意见。

  2、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深圳振兴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振兴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经充分沟通、协调和综合评估,公司拟聘请振兴所为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亚太所进行了沟通,亚太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深圳振兴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05年03月30日

  (3)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滨河大道5003号爱地大厦西座12E

  (5)首席合伙人:阮浩

  (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振兴所合伙人数量2人,注册会计师数量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数量1人。

  (7)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1.22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47.66元,无证券业务收入,2021年度无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振兴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95.56万元,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2,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均符合相关规定;振兴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振兴所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阮浩,1995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87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3月开始在振兴所执业;为深发展、深物业、深深宝、深华新、粤甘化、深万科、特发信息等提供过证券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江,1999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4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3月开始在振兴所执业;为得润电子、雅诺科技、科迪乳业、亿路万源等提供过证券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阮健,2021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6月开始在振兴所执业;为科迪乳业、亿路万源、宜华集团等提供过证券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振兴所及项目合伙人阮浩、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阮健,与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2年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综合考虑参与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亚太所连续两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上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综合考虑业务发展需要和年度审计需求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员安排和工作计划,为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开展,保障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经充分沟通、协调和综合评估,公司拟聘请振兴所为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亚太所、振兴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前对振兴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振兴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聘任振兴所为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事前就拟向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相关情况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的情况汇报;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振兴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会议审议表决。

  2、独立意见

  经核查,振兴所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是基于公司实际发展情况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请振兴所为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的议案》,同意聘请振兴所为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振兴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2年第四次会议的审核意见》;

  3.《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1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1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19日交易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14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12月14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参加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洲石路奋达科技园办公楼70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参见2022年12月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3、其他说明

  (1)议案1、议案2、议案3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代表监事2人,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逐项表决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议案4将采用逐项审议表决。

  (3)单独计票提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要求,以上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表决结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12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要求: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在12月15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洲石路奋达科技园

  联系人:周桂清、罗晓斌

  电话:0755-27353923

  传真:0755-27486663

  电子邮箱:fdkj@fenda.com

  邮编:518108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2年12月19日召开的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注:1.议案1、议案2、议案3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请将同意票数填写在对应的空格内,累积投票制具体表决方法详见附件2。

  2.议案4、议案5请将表决意见用“√”填在对应的空格内。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81,投票简称:奋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议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如议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2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6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临时)的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2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2年12月1日在公司办公楼31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肖奋先生主持,应参加董事7人,实到7人,其中独立董事宁清华、王岩、秦伟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有效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确保董事会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肖奋先生、谢玉平女士、肖韵女士、肖晓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非独立董事的薪酬将与业经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中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标准保持一致。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1《提名肖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2《提名谢玉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3《提名肖韵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4《提名肖晓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当选董事任期三年,自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本届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将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确保董事会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岩先生、秦伟先生、郑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01《提名王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提名秦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3《提名郑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当选董事任期三年,自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本届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将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及其他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津贴情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年津贴为人民币拾万元/人(税前)。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3.01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王岩先生的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独立董事王岩回避表决。

  3.02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秦伟先生的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独立董事秦伟回避表决。

  3.03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郑丹女士的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经充分沟通、协调和综合评估,公司拟不再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改聘深圳振兴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会议的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于2022年12月19日(星期一)14:30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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