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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2022-08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2起案件法院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公司)为2起案件原告。

  ● 涉案的金额:两起案件共涉及处置费50,590,346.88元、逾期付款违约金1,179,401.63元及所产生的逾期付款损失等。

  ● 案件尚处于立案受理阶段,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 响。

  一、本次重大诉讼起诉申请的基本情况

  因天源公司与北京市顺义区南彩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南彩镇政府)及北京市顺义区北小营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北小营镇政府)分别签订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合同,因服务期届满且南彩镇政府、北小营镇政府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处置费,天源公司于2022年11月向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顺义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22年12月1日,天源公司收到两起案件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截至本公告日,本案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二、有关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与北京市顺义区南彩镇人民政府服务合同纠纷([2022]京0113民初19642号)

  1、诉讼机构

  诉讼机构名称: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诉讼机构所在地: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

  2、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治国

  被告:北京市顺义区南彩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赵长松

  3、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双方于2019年6月3日签订《南彩镇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服务项目委托服务合同书》,委托服务期限自2019年6月3日至2022年6月3日,委托原告完成被告镇域内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服务以及处置过程中所产生的废弃物处置、外运服务。合同采用固定单价,每吨建筑垃圾综合处置费为45元/吨,按照被告现场电子计量系统计量结果进行结算。付款方式约定为被告在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10%的预付款,后续双方每六个月办理一次结算并支付。如被告违约的,按照合同总价5%承担违约责任。原被告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费用共进行两次结算,结算费用总额为23,588,032.50元。

  因服务期限届满且被告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处置费,原告多次催要未果后,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向顺义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4、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处置费23,588,032.50元以及逾期付款违约金1,179,401.63元;以上共计24,767,434.13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二)与北京市顺义区北小营镇人民政府服务合同纠纷([2022]京0113民初19643号)

  1、诉讼机构

  诉讼机构名称: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诉讼机构所在地: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

  2、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治国

  被告:北京市顺义区北小营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杨吉印

  3、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双方于2019年6月20日签订《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合同》,合同期限自2019年6月20日至2022年6月20日,由原告将被告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资源化处置。合同采用固定单价,每吨建筑垃圾综合处置费为45元/吨,按照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付款方式约定为每年12月底前,双方办理结算手续并依据结算金额支付款项。原被告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费用共进行四次结算,结算费用总额为38,975,522.40元(其中已支付11,973,208.02元)。

  因服务期限届满且被告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处置费,原告多次催要未果后,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向顺义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4、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处置费27,002,314.38元以及逾期付款损失(以27,002,314.38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3.7%计算,时间自2022年6月21日至实际给付日止)。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为保障天源公司合法权益,经审慎研究,决定对南彩镇政府、北小营镇政府提起本次诉讼。目前案件尚处于立案受理阶段,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报备文件

  (一)《起诉书》

  (二)《案件受理通知书》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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