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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 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9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刘利峰持有公司1,250,48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91%。

  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以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已于2022年9月1日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披露了《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刘利峰以集中竞价的方式进行减持,预计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155,000股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1%。

  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披露了《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2022年11月24日至2022年11月24日期间,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刘利峰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7,5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6%。

  公司近日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持股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刘利峰减持计划完成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2年12月1日,股东刘利峰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55,0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11%,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其他方式取得为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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