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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藏格矿业      公告编号:2022-08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1月16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4.40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日、2022年11月17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7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个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2年11月30日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2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A股股份8,742,69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未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的比例为0.55%;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31.4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9.4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265,576,656.40元(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44.40元/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11月17日)前五个交易日(2022年11月10日、11月11日、11月14日、11月15日、11月16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46,633,577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1,658,394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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