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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署和解协议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813        证券简称:德展健康       公告编号:2022-058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2020年3月23日,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展健康”)与自然人戴彦榛、北京长江脉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脉”)在北京市朝阳区签署《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戴彦榛、北京长江脉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署的投资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收购自然人戴彦榛持有的长江脉70%股权,交易价格为7.7亿元人民币,并分期向戴彦榛支付了股权转让价款4.3亿元,后续款项因戴彦榛个人原因,经各方协商一致暂缓支付。2021年4月20日,因戴彦榛违约,公司与戴彦榛及长江脉签署了《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戴彦榛、北京长江脉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署的投资协议之解除协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各方协商一致解除《原协议》,戴彦榛于协议签署后6个月内返还4.3亿元股权收购款,其中1,000万元应在《解除协议》生效后20日内返还,同时戴彦榛需向公司支付违约金4,300万元整。自签署解除协议后直至《解除协议》约定到期日2021年10月18日,公司仅于2021年5月13日收到戴彦榛委托海韵一剑大卫生科技有限公司返还的200万元。此后自今,公司未再收到戴彦榛支付的任何款项,戴彦榛已对公司构成了实质性违约。

  因自然人戴彦榛未按期返还所欠公司42,800万元股权收购款及违约金4,978.24万元,公司委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22年3月31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2)京03民初306号)。

  2022年9月30日,为更好处置公司与戴彦榛合同纠纷一事,保护公司利益,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与戴彦榛签署《和解协议》,就上述诉讼案件进行和解。2022年11月14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调解书》((2022)京03民初306号)。

  有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2021年10月21日及2021年11月20日、2022年4月7日、2022年10月1日及2022年11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签署有关长江脉投资协议之解除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关于长江脉投资协议之解除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关于长江脉投资协议之解除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关于公司签署和解协议的公告》(2022-044)及《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2022-056)。

  二、《和解协议》的进展情况

  自《和解协议》签署以来,公司一直积极与戴彦榛协调沟通,督促戴彦榛履行还款义务,全面商议解决措施。截至目前,长江脉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和解事项主要进展如下:

  1、按照《和解协议》的约定,戴彦榛应于2022年11月30日前支付给公司47,100万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戴彦榛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和解协议》所确定的付款义务。

  2、2022年12月1日,公司接到戴彦榛《告知函》,函件主要内容包括:(1)为了全面解决与公司的债权债务问题,戴彦榛找到了新的投资方,并与其签署了《投资意向协议》,拟通过投资重组方式开展合作。(2)新投资方已对长江脉进行了近三个月的尽职调查工作,目前尽调工作已基本完成。(3)经相关方多次协商,新投资方拟投资重组长江脉,以解决长江脉及其股东之间的股权和债权债务问题,促使长江脉更好发展。(4)新投资方拟发起设立“大卫生科技产业基金”并将长江脉列为首个投资项目,投资协议正在协商中,有望近期达成共识。(5)戴彦榛将在承担与公司签订的《和解协议》及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2)京03民初306号)之责任的同时,继续努力促进长江脉投资重组,以全面解决长江脉及股东之间的股权和债权债务问题。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财务报告已对应收戴彦榛债权部分计提了坏账准备,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并依据会计政策要求进行账务处理,最终结果以年度经审计后确认的数据为准。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货币资金充足,能够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本次尚未收到的上述款项,不会对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生产经营及流动性造成影响。

  四、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正与戴彦榛及其引进的新投资方进行积极磋商,寻求更为妥善的解决方案,力争尽快落实相关工作,更好更稳妥的解决长江脉及戴彦榛与公司的债务问题,维护公司权益不受损失。同时,公司将持续关注本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及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披露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戴彦榛与相关方签署的《投资意向书》;

  2、戴彦榛签署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813         证券简称:德展健康        公告编号:2022-059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展健康”、“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2年5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2年5月26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78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45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4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2年11月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共计回购公司股份10,332,9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最高成交价为3.3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94/股,支付的总金额为33,092,53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9月6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4,832.19万股。公司2022年9月6日至2022年11月30日期间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208.05万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回购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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