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元/股,回购资金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公司决定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6个月,即回购实施期限变更为自2021年8月30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止。除延长回购实施期限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具体内容参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12月2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8,246,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00%,最高成交价为4.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94元/股,支付总金额为68,315,827.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中限定条件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1月12日)前五个交易日(2022年1月5日至2022年1月11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64,587,948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7,961,100股,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41,146,987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方案,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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