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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营公司华普科技变为控股子公司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公告编号:2022-07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华普科技的设立背景概述

  2021年6月,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特气体”或“公司”)与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普循环”)共同投资设立佛山华普气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科技”)。根据双方签署的华普科技章程,华特气体缴纳出资额3570万元人民币,占华普科技注册资本的51%;邦普循环缴纳出资额3430万元人民币,占华特邦普注册资本的49%,但是按照华普科技原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与邦普循环签订的合作投资经营相关协议的约定,因合作双方在华普科技的股东会拥有同等的权利,且经营决策需基于双方协商的意见进行确定,因此华普科技认定为华特气体和邦普循环的合营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营公司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二、合营公司华普科技变为控股子公司的变更情况

  (一)合作投资经营协议、华普科技公司章程的修订

  2022年11月,为更高效的经营华普科技,公司和邦普循环一致同意并修订了华普科技公司章程及合作投资经营协议的相关条款,其中,修订后的华普科技公司章程已经于2022年12月1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本次对华普科技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部分如下:

  

  (二)合作投资经营协议、华普科技公司章程修订前,华普科技认定为华特气体合营公司的原因

  根据华普科技原公司章程、合作投资经营协议的相关约定,虽然华特气体持有华普科技51%的股权,但是华特气体无法对华普科技股东会有关年度财务决算方案、预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发行债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修订章程等事项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力,无法对华普科技董事会决议产生实质影响,亦不享有向华普科技委派财务负责人的权力,因此华普科技应当认定为华特气体的合营企业。

  (三)合作投资经营协议、华普科技公司章程修订后,华普科技认定为华特气体控股子公司的原因

  根据修订后的华普科技公司章程、合作投资经营协议的相关约定,华特气体能够对华普科技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任免产生实质影响力,因此华普科技应当认定为华特气体的控股子公司。

  三、对公司的影响

  华普科技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后,其财务数据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但华普科技尚在建设期,至今尚未开展实际的运营活动,所以对公司2022年业绩影响较小。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公告编号:2022-069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2年11月30日,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98,167股,占公司总股本120,278,240股的比例为0.331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70.78元/股,最低价为60.0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763,394.6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5.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2022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9)。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前10个交易日内不得回购股份;且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个月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2年11月受本次回购方案回购价格的控制,可回购时间较少,所以未进行回购股份交易。

  截至2022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98,167股,占公司总股本120,278,240股的比例为0.331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70.78元/股,最低价为60.0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763,394.6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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