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69 证券简称:海汽集团 公告编号:2022-1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10月31日,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2474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收到反馈意见后,公司与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及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中所涉及的问题认真研究和讨论并逐项落实,同时对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披露文件予以补充更新。鉴于反馈意见涉及的部分事项需要进一步落实,各方协调工作较多,回复工作尚需时间,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预计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完整的书面回复意见等相关材料。为切实稳妥做好反馈意见回复等相关工作,经与交易对方及中介机构审慎协商,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自反馈意见回复届满之日起延期不超过30个工作日提交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材料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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