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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2-15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4日发出通知,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并于2022年12月5日形成有效决议。会议由张正萍董事长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2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董事马剑昌先生、刘昌东先生、刘联女士是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3票回避。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马剑昌先生、刘昌东先生、刘联女士是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3票回避。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增补李开国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并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5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2-155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4日发出通知,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并于2022年12月5日形成有效决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正成召集,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1年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部分人员因离职或绩效考核不合格等个人原因不满足行权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期权合计116.3147万份应予以注销。公司本次关于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员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16.3147万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层面2021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行权资格合法、有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符合条件的826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实质性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826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296.7598万份。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5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2-156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12月5日,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股票期权116.3147万份予以注销。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7月10日至2021年7月19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7月21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7月2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出具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7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1年7月26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2,763名激励对象3,331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66.03元/股。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1年9月18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登记日为2021年9月16日。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最终授予登记数量为3,286.4万份,授予登记激励对象人数为2,708人,行权价格为66.03元/份。

  6、2021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对预留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以2021年12月20日为授予日,向996名激励对象授予713.6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66.03元/股。

  7、2021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结果公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登记日为2021年12月29日。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最终授予登记数量为713.6万份,授予登记激励对象人数为996人,行权价格为66.03元/份。

  8、2022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将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合计338.2329万份予以注销;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2,437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1,476.6921万份。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2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将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合计116.3147万份予以注销;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826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296.7598万份。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依据及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或绩效考核不达标等个人原因不再满足行权条件,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期权合计116.3147万份应予以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待注销67.8745万份;预留授予部分待注销48.4402万份。综上,公司本次拟注销前述人员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16.3147万份。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股票期权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五、独立非执行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16.3147万份予以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待注销67.8745万份,预留授予部分待注销48.4402万份。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认为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不影响公司持续发展,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16.3147万份。

  六、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部分人员因离职或绩效考核不合格等个人原因不满足行权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期权合计116.3147万份应予以注销。公司本次关于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员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16.3147万份。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行权及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将于2022年12月19日届满,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行权的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行权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股份登记手续,尚需就本次注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股份注销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2-158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2月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57)。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主要安排如下:

  1、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选定主办券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2、授予日:2021年12月20日

  3、行权数量:296.7598万份

  4、行权人数:826名

  5、行权价格:66.03元/份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6、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7、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8、行权安排:2022年12月20日起至2023年12月19日期间的交易日,其中下列期间不得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9、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10、本次行权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注: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1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2-157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内容:

  ●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数量:296.7598万份

  ● 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7月10日至2021年7月19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7月21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7月2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出具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7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1年7月26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2,763名激励对象3,331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66.03元/股。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1年9月18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登记日为2021年9月16日。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最终授予登记数量为3,286.4万份,授予登记激励对象人数为2,708人,行权价格为66.03元/份。

  6、2021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对预留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以2021年12月20日为授予日,向996名激励对象授予713.6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66.03元/股。

  7、2021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结果公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登记日为2021年12月29日。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最终授予登记数量为713.6万份,授予登记激励对象人数为996人,行权价格为66.03元/份。

  8、2022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及《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 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将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合计338.2329万份予以注销;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2,437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1,476.6921万份。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2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将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合计116.3147万份予以注销;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826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296.7598万份。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注:上述股票期权授予数量及人数为实际登记的人数和数量。

  (三)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历次行权情况

  1、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行权有效期为2022年8月22日至2023年7月25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行权价格为66.03元/份。截至2022年9月30日,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已行权且完成股份登记14.5719万股,占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的0.99%,行权人数为50人。具体情况如下:

  

  2、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注销情况

  

  二、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

  (一) 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为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即2022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19日),可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数的50%。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12月20日,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将于2022年12月19日届满。

  (二) 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综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50%。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除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或绩效考核不合格等个人原因不满足行权条件外,公司将为符合行权条件的826名激励对象办理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相关行权事宜。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截止日为2023年12月19日。

  (三) 对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对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1年12月20日

  (二)行权数量:296.7598万份

  (三)行权人数:826名

  (四)行权价格:66.03元/份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公司已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主行权主办券商

  (七)行权安排:自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截止日为2023年12月19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八)本次行权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注:上述“股权激励计划总量”指占《激励计划》权益总量。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公司层面2021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符合条件的826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实质性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826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296.7598万份。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非执行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实质性条件已经成就,相关业绩指标及考核结果均符合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且本次可行权的826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认为公司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次行权的相关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上述激励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实施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第一期行权。

  六、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股票期权费用应在期权有效期内,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且该成本费用应在经常性损益中列示。本次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公司在授予日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评估,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股票期权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行权及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将于2022年12月19日届满,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行权的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行权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股份登记手续,尚需就本次注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股份注销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2-159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25亿元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62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7,168,141股(以下简称“2022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29,999,969.18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71,443,881.0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058,556,088.13元。募集资金到账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大信验字[2022]第2-00060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已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的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2022年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截至2022年11月23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3.28亿元(包含置换前期预先投入自筹资金9,112.18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35.00亿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2.45亿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推进情况,预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可能存在闲置的情况。

  三、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将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或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将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四、 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5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非执行董事意见

  公司拟用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抵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我们同意公司使用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5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保荐机构对公司实施上述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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