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96 证券简称:华润微 公告编号:2022-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微”或“公司”)根据公司注册地开曼群岛所在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经第八次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经公司执行委员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庄恒前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庄恒前先生个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庄恒前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注册地开曼群岛所在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6日
附件:庄恒前先生个人简历
庄恒前先生,1983年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安徽工业大学,大学本科,会计学专业。自2009年起加入公司,历任公司财务经理、财务高级经理、助理总监;2020年至2021年,任公司功率器件事业群财务总监;2021年至2022年,任公司功率器件事业群运营副总经理(代理主持工作);2021年至今,任润西微电子(重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至今,任公司功率器件事业群总经理。庄恒前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已获公司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94万股,除在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和润西微电子(重庆)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88396 证券简称:华润微 公告编号:2022-046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微”或“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以现场及通讯(包括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11月24日通过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到会董事12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小军先生授权公司董事、总裁李虹先生主持,公司总法律顾问李舸先生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注册地开曼群岛的法律及公司《经第八次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以下简称“《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总裁李虹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注册地开曼群岛所在地法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经第八次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现提议聘任庄恒前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经审查,庄恒前先生符合公司注册地开曼群岛所在地法律、《经第八次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规定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要求,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预留部分的议案》
议案内容: 根据《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已于2022年3月16日向首批1,273名激励对象授予1,181.20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激励计划,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进行了确认。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更新后)>》。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李虹、吴国屹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12月21日下午15:00在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梁清路88号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2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88396 证券简称:华润微 公告编号:2022-047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2月21日 15点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梁清路8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2月21日
至2022年12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12月15日(上午10: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梁清路88号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室需携带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梁清路88号
邮政编码:214061
电话:0510- 85893998
传真:0510- 85872470
邮箱:crmic_hq_ir_zy@crmicro.com
联系人:沈筛英
(二) 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 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96 证券简称:华润微 公告编号:2022-048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更新后)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股份来源: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微”或“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A股普通股股票。
●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
根据《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已于2022年3月16日向首批1,273名激励对象授予1,181.20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激励计划,现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进行确认。
● 本激励计划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激励计划及首次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1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2年2月15日,公司收到华润(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实施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2]49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2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4、2022年3月1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2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核心要点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心要点包括:
1、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总量:不超过300.74万股。
2、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公司董事会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参照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确定,不包括首次已获授激励对象。
3、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
4、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经公司自查,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关于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规定存在笔误(笔误部分下文已加粗),本次更正仅为笔误更正,不涉及其他内容的调整,更正后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下列价格的较高者(与首次授予价格的核算规则一致):
(1)定价基准日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
(2)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
(3)公司A股股票的单位面值。
上述定价基准日为审议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董事会决议日。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相应授予价格将参照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5、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1)公司归属业绩考核条件: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2)激励对象个人归属业绩考核条件:与首次授予部分的原则一致,但根据拟授予时间确定业绩考核的年度,即预留部分个人业绩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与激励对象个人实际归属比例的关系与首次授予部分相同。
6、预留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的影响:将基于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相关参数,采用国际通用的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B-S模型)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关于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考核条件等相关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中的其他内容均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更新后);
(二)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更新后);
(三)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预留部分的确认意见;
(五)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China Resources Microelectronics Limited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之补充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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