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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ST泰禾       公告编号:2022-07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禾集团”)于2022年12月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426号)(以下简称“关注函”),经核查,公司现就相关事项回复如下:

  一、 根据本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关注、核实相关事项,确认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回复:

  (一) 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关注、核实的相关事项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主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核实控股股东存在拟被动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

  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投资”)因与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大信托”)的股票质押业务触发违约条款,光大信托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三中院”)申请强制执行。2022年9月26日北京三中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我司持有的132,240,000股公司股份发布一拍公告,后因无人报名竞价而流拍;2022年11月27日至28日,北京三中院依法对上述股票在原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第二次拍卖,竞买人张旭以人民币116,159,616元(壹亿壹仟陆佰壹拾伍万玖仟陆佰壹拾陆元)的最高价竞得。上述股份还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等手续,具有不确定性,该股权变更事项待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信息后会及时履行并督促相关信披义务人履行信披义务。

  6、2022年9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叶荔女士拟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被动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9,778,02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截至目前,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叶荔女士已在2022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期间,合计被动减持了本公司股份32,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158%,本次变动为履行已作出的减持计划。此次减持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披露的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动减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7)。截至目前,前述减持事项涉及的减持数量及期间未达成,不排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叶荔女士在约定期间内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叶荔女士函告,泰禾投资及叶荔女士目前亦正在积极与相关债权人进行协商工作,以稳定股权。

  (二) 经公司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主要从事住宅地产和商业地产的开发及运营,拥有以泰禾院子系、大院系、园系、公馆系、府系、湾系等为核心产品线的中高端住宅地产产品,以泰禾广场、泰禾里为核心产品线的商业地产产品。报告期内,房地产市场整体呈现下行态势,受市场基本面下行压力不断加大的影响,公司房地产项目推盘节奏放缓,面临较大去化压力,同时由于公司自身债务规模庞大使得公司短期流动性出现困难,导致项目建设周期延长,出现延期交付情况。截至2022年第三季度末,公司总资产216,898,814,075.38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1,172,126,882.40元;营业总收入5,263,811,618.0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23,674,451.0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419,114,344.17元。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日,公司已到期未归还借款本金为 585.37亿元。目前,公司正全力推进债务重组事宜,积极解决债务问题。同时,公司以“复工复产、重塑信心”“保交付、保品质”为第一要务,积极盘活资产,抓销售促回款,改善公司负债结构,力求维护业主利益,增强市场信心,实现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 根据本所规定,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询,说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对你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要求其书面回复。

  回复:经公司2022年12月1日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询,并于2022年12月5日收到书面回函。根据回函,核实信息如下:

  (一)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目前无主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但

  其存在持有本公司的股票被质押或冻结的情况,不排除因触发违约条款,被强制执行,被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本公司股票被质押和冻结情况如下:

  

  注:本表股东持股情况根据中国结算公司下发的2022年11月30日持有人名册编制。

  经核实,截止目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被动减持计划如下:

  1、2022年9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叶荔女士拟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被动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9,778,02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进展详见贵司于2022年11月9日披露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动减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7)。前述减持事项涉及的减持数量及期间未达成,不排除泰禾投资及一致行动人叶荔女士在约定期间内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泰禾投资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因被司法拍卖,暂未办理完股权过户手续。具体详见本回复“一、(一)中第5点”。

  截止目前,除上述减持计划外,泰禾投资及一致行动人无其他对我司股权进行转让的计划。如有相关计划,泰禾投资将根据信披要求,及时告知我司并履行相关信披义务。

  (二) 经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止目前其不存在对公司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如有相关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根据本所相关规定,详细说明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回复:从2022年11月1日至本回复日,公司无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不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四、 核查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存在买卖你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回复:经核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ST泰禾       公告编号:2022-069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

  暨股份变动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 截至目前,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241,507,6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8818%,其中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股数为1,241,473,7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8804%。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可能存在被法院判定强制执行被动减持股份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截止目前,本次司法拍卖所涉股份还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等手续,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近日,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投资”)因与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大信托”)的股票质押业务触发违约条款,光大信托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三中院”)申请强制执行。2022年9月26日北京三中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我司持有的132,240,000股公司股份发布一拍公告,后因无人报名竞价而流拍;2022年11月27日至28日,北京三中院依法对上述股票在原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第二次拍卖,竞买人张旭以人民币116,159,616元(壹亿壹仟陆佰壹拾伍万玖仟陆佰壹拾陆元)的最高价竞得。上述股份还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等手续,具有不确定性,该股权变更事项待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信息后会及时履行并督促相关信披义务人履行信披义务。目前处于司法拍卖成交后办理股权款支付及股权变更登记阶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的情况如下:

  

  注:上表包含本次司法拍卖所涉股份。

  3、本次司法拍卖前后股东的持股情况

  本次司法拍卖前后,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如下:

  

  二、 其他情况说明

  1、 截至目前,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241,507,6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8818%,其中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股数为1,241,473,7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8804%。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可能存在被法院判定强制执行被动减持股份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截止目前,本次司法拍卖所涉股份还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等手续,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根据泰禾投资函告,其目前正在与相关债权人进行协商工作,以稳定股权。泰禾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被司法处置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 泰禾投资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本次股份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ST泰禾       公告编号:2022-070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泰禾,证券代码:000732)连续三个交易日(2022年12月1日、2022年12月2日、2022年12月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2022年9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叶荔女士拟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被动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9,778,02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截至目前,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叶荔女士已在2022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期间,合计被动减持了本公司股份32,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158%,本次变动为履行已作出的减持计划。此次减持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披露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动减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7)。截至目前,前述减持事项涉及的减持数量及期间未达成,不排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叶荔女士在约定期间内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叶荔女士函告,泰禾投资及叶荔女士目前亦正在积极与相关债权人进行协商工作,以稳定股权。

  泰禾投资因与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大信托”)的股票质押业务触发违约条款,光大信托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三中院”)申请强制执行。2022年9月26日北京三中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我司持有的132,240,000股公司股份发布一拍公告,后因无人报名竞价而流拍;2022年11月27日至28日,北京三中院依法对上述股票在原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第二次拍卖,竞买人张旭以人民币116,159,616元(壹亿壹仟陆佰壹拾伍万玖仟陆佰壹拾陆元)的最高价竞得。上述股份还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等手续,具有不确定性,该股权变更事项待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信息后会及时履行并督促相关信披义务人履行信披义务。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截至2022年11月30日,公司已到期未归还借款本金为585.37亿元。公司正在全力推进债务重组事宜,积极解决债务问题。截至目前,公司及各方尚未形成全面债务重组解决方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鉴于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四)项及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4、截至2022年第三季度末,公司总资产216,898,814,075.38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1,172,126,882.40元;营业总收入5,263,811,618.0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23,674,451.0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419,114,344.17元。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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