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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2-1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昇兴股份”)正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昇兴(安徽)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昇兴”)拟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福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对公司向民生银行福州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整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安徽昇兴就本次担保事项已履行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3、注册资本:97,691.8468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林永贤

  5、成立日期:1992年12月4日

  6、住所:福建省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一路。

  7、经营范围:生产易拉罐、马口铁空罐、易拉盖及其他金属制品;包装装潢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统一协调管理集团内各成员公司的经营活动和代购代销成员公司的原辅材料和产品;酒、饮料及茶叶,保健食品,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9、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昇兴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公司:昇兴(安徽)包装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期限: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如果任意被担保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日的,则保证期间自最后到期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4、担保金额:最高额人民币 6,000 万元整。

  5、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力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

  6、本次担保为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提供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3,638.4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45.46%。其中,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3,142.70万元(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95.78万元(全部为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不存在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以外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担保债务逾期未清偿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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