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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600712            证券简称:南宁百货         公告编号:临2022-0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被动减持主要系横琴金投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南宁富天持有的南宁百货1000万股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今日,我公司收到公司股东南宁市富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富天)来函,称其收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合作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根据申请执行人横琴金投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琴金投公司)向法院提出的申请,拟对南宁富天持有的南宁百货股份1000万股强制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止,南宁富天共计持有南宁百货股份102,687,831股,占我公司总股本的18.85%,其所持南宁百货股份已全部质押或司法冻结、标记。其中,南宁富天质押给横琴金投公司1000万股,占南宁富天所持南宁百货股份的9.74%,占南宁百货总股本1.84%(详见2021年2月23日、2021年3月23日、2021年4月29日、2021年7月3日、2021年9月16日、2021年10月14日及2021年11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

  二、本次被执行的原因

  申请执行人横琴金投公司与被执行人宝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深圳深业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宝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宝益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宝万百货有限公司、杭州宝能百货零售有限公司、赣州宝粤隆百货有限公司、宝能百货零售有限公司、南宁富天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合作区人民法院拟指令证券公司营业部在30个交易日内通过证券交易,在34,538,558.02元限额内(上述限额不包括相关费用)将被执行人南宁富天持有的南宁百货1000万股股票强制卖出以偿还债务。

  三、相关事项说明

  1.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2.南宁富天表示,就持有南宁百货股票被处置事宜,其正积极与相关方磋商解决方案,以确保上市公司平稳发展;同时将坚决维护全体股东及自身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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