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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夏越秀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解除限售的公告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二、解除限售份额基本情况

  (一)公募REITs场内份额解除限售

  1、本次解除限售的份额情况

  注:上述份额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自2022年12月14日起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2、本次解除限售后剩余的限售份额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后,无剩余的场内限售份额。

  (二)公募REITs场外份额解除锁定

  1、本次解除锁定的份额情况

  注:上述份额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自2022年12月14日起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2、本次解除锁定后剩余锁定份额情况

  注:上述份额限售期自本基金上市之日起计算。

  三、本次限售份额上市后流通份额变化情况

  本次战略配售份额上市流通前,可在二级市场直接交易的本基金流通份额为90,000,000.00份,占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的30.00%。本次战略配售份额解禁后,可流通份额合计为210,000,000.00份,占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的70.00%。

  四、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净现金流分派率说明

  基金首次发行时的年化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预计年度可供分配现金流/基金发行规模,对应到每个投资者的年化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预计年度可供分配现金流/基金买入成本。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上涨/下跌会导致买入成本上涨/下降,导致投资者实际的净现金流分派率降低/提高。

  根据《华夏越秀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华夏越秀高速REIT在2022年度预测的可供分配金额为153,838,106元。基于上述预测数据,净现金流分派率的计算方法举例说明如下:

  1、投资人在首次发行时买入本基金,买入价格7.100元/份,该投资者的2022年度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153,838,106/(7.100*300,000,000)=7.22%。

  2、投资人在2022年12月6日通过二级市场交易买入本基金,假设买入价格为2022年12月6日收盘价8.392元/份,该投资者的2022年度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153,838,106/(8.392*300,000,000)= 6.11%。

  需特别说明的是:

  1、以上计算说明中的可供分配金额系根据《华夏越秀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予以假设,不代表实际年度的可供分配金额,如实际年度可供分配金额降低,将影响届时净现金流分派率的计算结果。

  2、净现金流分派率不等同于基金的收益率。

  (二)内部收益率(IRR)预测情况

  内部收益率(IRR)为使得投资基金产生的未来现金流折现现值等于买入成本的收益率。基金管理人测算的内部收益率基于资产评估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全周期各年净现金流假设数据等假设条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上涨会导致买入成本上涨,导致投资者实际全周期内部收益率降低。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下跌会导致买入成本下降,导致投资者实际全周期内部收益率提高。全周期内部收益率的计算举例说明如下:

  1、投资人在首次发行时买入本基金,买入价格7.100元/份,预测该投资者存续期内基金全周期内部收益率预测值约5.69%。

  2、投资人在2022年12月6日通过二级市场交易买入本基金,假设买入价格为2022年12月6日收盘价8.392元/份,预测该投资者存续期内基金全周期内部收益率预测值约3.62%。

  以上IRR预测值系基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全周期各年净现金流假设数据等假设条件,因未来经营的不确定性,不代表投资者未来实际可得的IRR。

  (三)本基金不同于股票、债券或主要投资于股票、债券的基金。本基金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基金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有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全部股权,通过资产支持证券和项目公司等载体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基金交易价格会因为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础设施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风险等。

  五、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咨询相关信息。

  六、风险提示

  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础设施基金)采用“公募基金+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的产品结构,主要特点如下:一是基础设施基金与投资股票或债券的公募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基础设施基金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本基金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有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全部股权,通过资产支持证券和项目公司等载体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其中投资于越秀集团及其关联方作为原始权益人的高速公路行业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二是基础设施基金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租金、收费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90%;三是基础设施基金采取封闭式运作,不开放申购与赎回,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场外份额持有人需将基金份额转托管至场内才可卖出或申报预受要约。本基金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等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需承担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以及市场制度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作为特许经营权类产品,随着运营年限的增长,剩余期限内如本基金未扩募新资产,则已持有资产的账面价值逐年降低,进而导致基金净值逐渐降低甚至趋于零。本基金还存在因基金份额交易价格上涨导致IRR为0甚至亏损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能够产生的可供分配金额存在上限,基金交易价格上涨过高将导致全周期IRR下降为0甚至出现本金亏损的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参与本基金相关业务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熟悉基础设施基金相关规则,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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