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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38          证券简称:和元生物         公告编号:2022-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投资标的:上海弘盛厚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下简称“产业投资基金”或“基金”,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为准),该基金根据国家宏观战略发展方向,重点投资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医疗健康行业。

  ● 拟投资金额:该基金募资规模暂定人民币5亿元,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和元生物”)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将占该基金募资规模10%(以下简称“本次投资”),投资期内根据基金投资要求实缴到位。

  ● 公司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投资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有关本次投资所涉及的具体事项。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相关风险提示: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基金尚处于筹备阶段,合伙协议尚未完成签署,尚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仍存在不确定性;2)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本次投资公司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并且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政策、国内政策、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投后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3)其他合伙人尚未完全确定,如基金其他合伙人涉及公司的关联方,公司还将按照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配合公司在基因和细胞治疗等行业领域的战略布局,增强产业协同效应,探索和发现新的业务增长点,提升公司的持续竞争能力,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与上海弘盛君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盛君浩”)、海南弘盛厚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厚泽”)及其他合伙人共同出资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暂定名为上海弘盛厚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基金募资规模暂定人民币5亿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将占该基金募资规模10%,投资期内根据基金投资要求实缴到位。

  (二)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2022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本次投资所涉及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谈判并签署相关协议,以及报批、备案等相关工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基金尚处于筹备阶段,合伙协议尚未完成签署,且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二、合作方介绍

  (一)合作方基本情况

  1、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

  企业名称:上海弘盛君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6月6日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盛海峰

  注册资本:1111.111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黄浦路99号2306室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70332

  股东结构:

  

  2、特殊有限合伙人

  企业名称:海南弘盛厚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22年10月8日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江厚佳

  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海大道266号创业孵化中心A楼5层A20-696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结构:

  

  其他说明:海南弘盛为基金管理团队持股平台。

  3、其他一般有限合伙人

  由于基金仍在募集期,其他有限合伙人尚未完全确定,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引入其他合格的有限合伙人,引入的其他有限合伙人如存在与公司发生利益冲突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有权提出异议并要求其改正。

  (二)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和元久合(深圳)基因技术有限公司10%股权,其持有弘盛君浩10%股权。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基金的合作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合作方任职的情况。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3、如未来基金其他有限合伙人涉及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将按照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进行进一步披露说明。

  三、拟投资基金简介

  1、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暂定):上海弘盛厚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基金规模:暂定人民币5亿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弘盛君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上海弘盛君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述信息最终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基金将在办理完毕工商登记后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备案。

  2、拟认缴出资结构

  

  3、存续期限

  基金投资期为3年,与管理及退出期合计7年。经营期限届满,经普通合伙人同意后延长期1年;第一次延长期1年后,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再延长经营期限,再延期经营期限不超过1年。

  4、投资方式及主要投资领域

  该基金根据国家宏观战略发展方向,通过股权投资、与股权相关的投资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重点投资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医疗健康行业。在降低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为投资者带来满意的回报,实现资本增值。

  5、基金运作流程

  1)基金管理人:弘盛君浩

  2)普通合伙人:弘盛君浩

  3)特殊有限合伙人:海南厚泽

  4)执行事务合伙人:弘盛君浩

  5)合伙人大会:会议审议事项由各合伙人按照其实缴出资比例进行表决,经全体有表决权的合伙人一致通过。对于除合伙协议另有规定外,需要合伙人大会对合伙企业的其他事项作出决议的,须经代表实缴出资总额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

  6、管理费和运营费

  1)管理费:投资期内(前三年),一般有限合伙人按认缴出资额的2%/年承担管理费。退出期内按在管规模资产的2%/年承担管理费。如进入延长期,管理人不再收取管理费。

  2)运营费:基金管理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差旅、奖金、薪酬、福利等日常营运有关的费用。

  7、收益分配原则

  对于基金的可分配收入,在所有参与投资项目的合伙人间按照投资成本分摊比例进行划分,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分配:1)返还一般有限合伙人全部实缴出资额;2)如有余额,百分之百(100%)向该一般有限合伙人按其届时在本合伙企业的全部实缴出资额的8%/年收益率(按单利、一年365天计)计算得出的相当于利息的金额;计算期间起算为该一般有限合伙人每一期实缴出资额的实际出资日起至该笔基本收益分配的实际分配日止;3)以上分配后如有余额,则余额的80%直接分配给一般有限合伙人(按其各自的投资成本分摊比例);剩余20%的余额,其中10%直接分配给普通合伙人,10%直接分配给特殊有限合伙人。

  基金的具体收益分配机制以公司与其他合作方最终签署的合伙协议约定为准。

  四、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基金管理团队具备多年资本市场从业经历、拥有丰富的医疗资源,本次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有利于优化公司的产业布局,通过借鉴合作方的投资经验及资源优势,把握相关领域投资机会,促使公司产业经营和资本运营达到良性互补,逐渐积累在医疗健康行业经验和投资能力,获取良好的投资收益,同时为主营业务发展赋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实现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价值。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既定的战略发展方向,符合维护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和维护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基本原则。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是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做出的投资决策,预计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现有业务开展造成资金压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基金尚处于筹备阶段,合伙协议尚未完成签署,尚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

  2、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本次投资公司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并且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政策、国内政策、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投后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因此本次投资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3、其他合伙人尚未完全确定,如基金其他合伙人涉及公司的关联方,公司还将按照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将密切关注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88238       证券简称:和元生物      公告编号:2022-036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拟购买公租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元智造(上海)基因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元智造”)拟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购置临港新片区“先租后售”公共租赁住房四期分别为位于正茂路1397弄52号以及群峰路275弄16号的二栋公租房(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预计投资总额约为16,014万元,实际房屋面积以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认定的实测面积为准,金额以最终签署的买卖合同及产权证明文件为准。

  ● 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拟购置房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情况,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

  ● 相关风险提示: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尚未签署正式的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整体预售合同,最终能否成功交易存在一定的不确性;2)如购买房产过程中,发生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可能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财务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临港产业化基地引进并留住人才的需求,充分利用临港新片区关于公共租赁房的政策,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10日、2021年2月26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投资购买临港产业区“先租后售”公共租赁住房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和元智造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投资购买由临港集团负责建设的临港新片区“先租后售”公共租赁住房四期,预计投资总额约15,642万元。2021年4月,公司已向上海临港产业区公共租赁房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认购金2,400万元。

  近日,公司取得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下发的批复(沪自贸临管委〔2022〕135号)。根据该批复,子公司和元智造拟购置临港新片区“先租后售”公共租赁住房四期分别为位于正茂路1397弄52号以及群峰路275弄16号的二栋公租房,预计投资总额约为16,014万元,实际房屋面积以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认定的实测面积为准,金额以最终签署的买卖合同及产权证明文件为准。

  (二)本次交易履行的公司内部程序

  2022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子公司购买临港产业区“先租后售”公共租赁住房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本次交易事项,并授权由公司管理层决定本次交易的具体细节并签署相关协议和相关文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临港产业区公共租赁房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8月18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冯佳庆

  注册资本:363,6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新城路2号24幢1328室

  经营范围:临港产业区园区公共租赁房的开发、建设、运营和管理,物业管理,停车场(库)经营,房地产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交易对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对方任职的情况。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交易对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名称与类别

  本次交易为公司向上海临港产业区公共租赁房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购买资产类事项。

  (二)交易标的资产的情况

  1、正茂路1397弄52号

  (1)标的资产:正茂路1397弄52号共18层72套住房

  (2)规划用途:公共租赁房

  (3)预测房屋总建筑面积:6,268.62平方米

  (4)权属:无抵押、无租赁,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5)交易对价:129,221,332.68元(金额以最终签署的买卖合同及产权证明文件为准)

  (6)购买标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2、群峰路275弄16号

  (1)标的资产:群峰路275弄16号共5层10套住房

  (2)规划用途:公共租赁房

  (3)预测房屋总建筑面积:1,306.32平方米

  (4)权属:无抵押、无租赁,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5)交易对价:30,917,981.76元(金额以最终签署的买卖合同及产权证明文件为准)

  (6)购买标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1月24日下发的《关于同意临港产业园区“先租后售”公共租赁住房四期项目整体预售的批复》的相关内容,临港产业园区“先租后售”公共租赁住房四期项目50%销售部分房源按门栋号进行整体预售并以“保本+微利”的定价原则确定了项目整体均价。

  五、交易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上海临港产业区公共租赁房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和元智造(上海)基因技术有限公司

  1、交易金额:

  正茂路1397弄52号共18层72套住房,房屋总建筑面积为6,268.62平方米。根据预测的房屋建筑面积,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包含房屋全装修价格)暂定为人民币129,221,332.68元。

  群峰路275弄16号共5层10套住房,房屋总建筑面积为1,306.32平方米。根据预测的房屋建筑面积,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包含房屋全装修价格)暂定为人民币30,917,981.76元。

  2、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1)正茂路1397弄52号共18层72套住房

  合同签署时乙方以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房价款计人民币20,000,000.00元;于2022年12月20日前以转账方式支付房价款计人民币19,221,332.68元;于2023年01月31日前以转账方式支付房价款计人民币90,000,000.00元。

  (2)群峰路275弄16号共5层10套住房

  合同签署时乙方以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房价款计人民币4,000,000.00元;于2022年12月20日前以转账方式支付房价款计人民币5,917,981.76元;于2023年01月31日前以转账方式支付房价款计人民币21,000,000.00元。

  3、房屋交付条件:

  甲方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对该房屋设定的抵押已注销;已按规定缴纳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甲方承诺在2024年7月31日前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手续,取得新建公共租赁住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如到时不能取得公共租赁住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甲方定于2023年12月20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除不可抗力外。

  5、甲方应在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后30日内,申请办理新建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在甲方办理了公共租赁住房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手续、取得了房地产权证(大产证)后60日内,由甲、乙双方签署合同规定的《房屋交接书》。《房屋交接书》作为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的必备文件。

  甲、乙双方在签署《房屋交接书》之日起180天内,由双方依法向新片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价格申报、过户申请手续、申领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

  6、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双方商定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由甲乙双方共同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预告登记。

  7、自该房屋办理新建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后的10年内,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的用途使用管理该房屋,按单位租赁房的规定出租给乙方在临港科技创新城工作的员工,不得对该房屋进行转让、部分转让、市场化租赁、租赁给不符合条件的承租人、自用办公等一切有违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行为,若乙方因存在上述行为而导致任何处罚的,与甲方无涉。若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影响的,则应予以赔偿损失并消除影响等。

  8、乙方如在锁定期内迁离临港产业园区的,经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批准,可以将该房屋按门栋转让给园区内的其他企事业单位,无合适转让对象的,甲方有权按乙方购房价格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实施回购,乙方应当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保障公司引进的人才住房需求,用于吸引和激励核心人员,以此建立公司在上海临港长期激励和留任核心人才的政策基础,对公司具有积极的战略意义,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支付购房款,本次投资总额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现金流、财务状况及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七、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

  鉴于本次交易具体合同尚未签署,本次交易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在购买房产的过程中,发生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可能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财务风险。

  特此公告。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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