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美年健康        公告编号:2022-1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审批情况概述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及2022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议案》,具体详见《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公司于2022年8月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及2022年8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议案》,具体详见《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9)。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签署了《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为全资子公司美年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年大健康”)提供最高额人民币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与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分行(以下简称“贵州银行”)签署了《保证担保合同》,为全资子公司黔东南州美年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黔东南美年”)提供最高额人民币3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在预计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美年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俞熔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55号乙B2035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321,083.8148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医疗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投资管理,健康管理咨询(不得从事医疗活动、心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100%股权,美年大健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2、黔东南州美年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申雨樵

  住所:贵州省凯里市金山大道1号裕豪国际写字楼3、4、5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健康体检咨询服务。)

  与公司关系: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黔东南美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向江苏银行签署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

  保证人: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美年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本保证人在本保证书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贵行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贵行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额的部分,本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担保金额: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壹亿元以及前述本金对应利息、费用等全部债权之和。

  (二)公司与贵州银行签署的《保证担保合同》

  保证人: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黔东南州美年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人: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查询费、保险金、公证费等。

  保证期间:本合同的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项下系分期还款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项下为商业汇票承兑、保函及其他业务,导致债权人垫款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之日起三年;主合同项下为商业汇票贴现业务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数额为人民叁佰万元。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13,273.17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6.53%,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92,800.85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3.9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向江苏银行签署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

  2、公司与贵州银行签署的《保证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七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