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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超过5%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995          证券简称:南网储能          编号:临2022-1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是因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调基金”)和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基金有限公司(简称“混改基金”)认购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但未达到20%)。国调基金和混改基金均由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如无相反证据,国调基金和混改基金互为一致行动人。

  ●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二)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基金有限公司

  

  二、 各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调基金、混改基金均受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如无相反证据,国调基金和混改基金互为一致行动人。

  三、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02号),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630,575,243股,该部分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12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

  国调基金和混改基金分别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15,760.44万股及6,382.98万股,合计持股比例达到6.93%,已超过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权益变动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提醒国调基金和混改基金,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作为一致行动人应尽快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通过公司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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