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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48          证券简称:建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2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选,会议由公司董事冯语行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的情况

  各位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并对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冯语行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担任,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冯语行女士(主任委员)、孙斌先生、范宏先生

  2、审计委员会:鲍宗客先生(主任委员)、汪加林先生、张有忠先生

  3、提名委员会:汪加林先生(主任委员)、冯语行女士、范宏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范宏先生(主任委员)、冯语行女士、鲍宗客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夏益忠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孙斌先生、孙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有忠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章忠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饶国成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有忠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9日

  附:

  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夏益忠先生:197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浙江更楼化工有限公司技术员、副厂长、厂长、执行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夏益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70,006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夏益忠先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孙斌先生:197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浙江建德有机化工厂(公司前身)技术员、业务员,浙江建德建业有机化工有限公司(公司前身)业务员、销售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70,006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孙斌先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孙琪先生:1979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本科学历,工程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公司技术员、车间主任、厂长、生产管理部经理、总经理助理,浙江建业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0,000股,通过建德建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0,000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孙琪先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有忠先生: 196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大专学历,工程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浙江建德建业有机化工有限公司开发科副科长、车间主任、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建德市农科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泰州建业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监事会主席等职。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内部审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有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20,000股,通过建德建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0,000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有忠先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章忠先生:196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浙江新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财务科科长、总部财务部会计科长,泰州建业化工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章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20,000股,通过建德建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0,000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章忠先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饶国成先生:196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本科学历,工程师,无境外居留权。曾任杭州建兴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管理部经理、深圳泰美克晶体技术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公司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务。现任公司证券事务部经理、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3948          证券简称:建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9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2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经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选,会议由公司监事顾海燕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的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表决,一致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顾海燕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

  特此公告。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3948           证券简称:建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0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且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收益,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资金来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产品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自有资金拟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规定额度、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文件,具体由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二)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将持续监督公司该部分自有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风险较低且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3948        证券简称:建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7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2月0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建德市梅城镇严东关路8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冯语行女士主持,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其中独立董事李伯耿、蒋平平、赵英敏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张有忠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事项。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昊、石磊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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