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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555          证券简称:德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2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5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2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巧芬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5555           证券简称:德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5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2年12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总额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内单笔金额使用不再审议与披露。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和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保本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内单笔金额使用不再审议与披露。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仅投资于保本型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也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购买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审议后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收益进展情况,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银行、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保本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调整现金管理策略。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2、公司管理层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审议程序

  2022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为提高公司资金运营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内单笔金额使用不再审议与披露,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为提高公司资金运营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总额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在投资期限内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内单笔金额使用不再审议与披露。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德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5555        证券简称:德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6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2月27日  13 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永兴东路18号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2月27日

  至2022年12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4经公司2022年12月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5经公司2022年12月9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1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议案2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议案3-5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当在通知的时间内持如下文件向公司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 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股凭证;住所地不在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的外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来函登记时间以邮戳为准,但公司于12月26日前收到的方视为办理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永兴东路18号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22年12月26日上午9:00-下午17:00。

  六、 其他事项

  (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食宿和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永兴东路18号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邮编:315400

  (四)联系人:齐晓琳

  (五)联系电话:0574-6269 9962   传真:0574-6269 9972

  特此公告。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5555          证券简称:德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1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5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2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裕昌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一)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5555                 证券简称:德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3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将于2022年12月15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现将本次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征询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黄裕昌先生、张利英女士、黄轼先生、任正华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马良华先生、陈希琴女士、包建亚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对被提名人的审查,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的情形;同意将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马良华先生、陈希琴女士、包建亚女士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 名。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另外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征询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意见,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戚盈盈女士、郑润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前,仍由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0日

  附件:董事、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黄裕昌,男,中国国籍,高中学历,高级经济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曾任德昌有限执行董事。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张利英,女,中国国籍,高中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黄裕昌系夫妻,曾任德昌有限监事。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3、黄轼,男,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系黄裕昌、张利英之子,2017 年 6 月开始在公司各部门进行轮岗,熟悉公司业务。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4、任正华,男,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2 年 9 月至 2003 年12月于江苏天士力帝益药业有限公司任销售员。2004年1月至 2006年 6 月于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任高级医药代表。2008年7月至 2009年12 月江苏弘惠医药有限公司任产品经理。2010年 1月至 2011年 5 月于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历任产品经理、肿瘤事业部副经理。2011 年 5 月至 2015 年 8 于江苏弘惠医药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经理、市场总监。2015 年 8 月至今,于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投资经理、投资总监,合伙人。现任公司董事。

  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马良华,男,中国国籍,博士学历,教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 年毕业于浙江大学农业经济与管理系。1998 年至今在浙江大学经济学院任教,现为浙江大学金融系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2、陈希琴,女,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教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 年至今任职于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九三学社社员,中国会计学会会员、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会员;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评审专家、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工业互联网平台财务专家、浙江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现任浙江圣达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079)、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702)、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500)等四家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3、包建亚,女,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国际会计专业。2005 年3月至 2018 年5月任职于敏实集团历任会计总监、首席财务官、首席财务官兼执行董事、顾问。现任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1019)和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700)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1、戚盈盈,女,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 年7 月至 2010 年 3 月任宁波屹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2010年 4月至今任公司会计。戚盈盈女士自 2019年12 月起任公司监事。        2、郑润,男,中国国籍, 2014 年 2 月至 2014年12月任上海泓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行业分析师。2015年 2月至 2015 年9月任上海铭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行业分析师。2015年11月至 2019 年1月任宁波君润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9 年2月至今任宁波和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郑润先生自2019 年12 月起任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5555           证券简称:德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4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2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62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2.3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61,7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3,022.28万元(不含税)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148,727.7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0月15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679号)。上述募集资金现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最长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112,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若有)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

  六、审议程序

  ??2022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监管要求。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2,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2,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2,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2,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2,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德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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