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2-06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交易概述: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参与镇海区 XCL02-03-13b-02c(高新区)地块42,545平方米(63.818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拍,作为公司后续扩建或新项目建设用地。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参与竞拍事项涉及公开竞拍,竞拍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后续扩建或新项目建设对经营场地的需求,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参与镇海区 XCL02-03-13b-02c(高新区)地块42,545平方米(63.818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拍(地块具体位置、土地面积和交易金额等以最终实际出让文件为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已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参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拍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竞拍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购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根据竞拍情况确定价格,并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文件等)。
二、出让方基本情况
本次竞拍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方为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地块名称:镇海区 XCL02-03-13b-02c(高新区)地块
2、地块编号:镇海区 XCL02-03-13b-02c(高新区)地块
3、土地位置:宁波新材料科技城,东至规划道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规划道路
4、土地面积:42,545平方米(63.818亩)
5、土地用途:科研、工业用地
6、出让年限:50年
7、容积率:2.0≤容积率≤3.0
8、起始价:地面地价1,485元/平方米(最终以拍卖成交确定的价格为准)
(注:地块具体位置、土地面积和交易金额等以最终实际出让文件为准)
四、本次竞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参与竞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主要是作为公司后续扩建或新项目建设用地,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产能、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性能和功能以适应市场需求,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本次竞拍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公司目前货币资金充裕,流动性良好,本次竞拍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1、因涉及公开竞拍,本次竞拍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竞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后续投资建设实施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多方面不确定因素所带来的风险。
2、公司后续将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2- 068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思进智能”)拟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之“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中新增实施地点。
除前述变更外,其他事项无任何变更,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事项已经2022年12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募投项目概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62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10万股,发行价格为21.3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2,893.4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4,995.13万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7,898.2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78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内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概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部分募投项目前次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技术发展趋势、市场需求变化以及募集资金到位时间等因素,本着审慎的原则,对部分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延期,具体延期情况如下: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 021)。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2021年度,因公司品牌凸显,在手订单充足,公司新生产基地尚未完全投入使用,相对于营销网点建设来说,协调生产订单的有序生产,满足客户需求更为迫切,加上国内房地产市场走势尚不明朗,公司对相关营销及服务网点的考察尚未完毕。结合当前的疫情发展现状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时追求投资收益的最大化,公司将视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政策来具体落实相关营销与服务网点,并结合相关区域的业务开拓情况与下游客户需求,再行决定办公用房的购置或租赁。
鉴于上述情况,再结合监管政策及未来发展趋势,综合考虑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安排,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延长了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预期达到使用状态日期。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021)。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基本情况及原因
为应对快速变化的市场需求与竞争环境,进一步拓展公司全国重点市场的营销和服务网络,促进重点区域潜在客户的订单转化,推动公司业务可持续性发展,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根据客户分布的最新特点,拟在部分募投项目之“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中新增广东省韶关市、江苏省无锡市、安徽省芜湖市作为实施地点。调整后的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情况如下: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系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对原有募投项目进行优化,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未改变募投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部分募投项目之“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战略整体规划和科学布局,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入额和用途,不会对项目实施和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该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履行相应的审批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之“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新增实施地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依法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
2、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事项,是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上述募投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思进智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2- 066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12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话、专人及电子邮件等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2年12月3日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徐家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议事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参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拍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后续扩建或新项目建设对经营场地的需求,公司拟参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拍,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购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根据竞拍情况确定价格,并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文件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参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议案》
为应对快速变化的市场需求与竞争环境,进一步拓展公司全国重点市场的营销和服务网络,促进重点区域潜在客户的订单转化,推动公司业务可持续性发展,公司结合目前部分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根据客户分布的最新特点,拟在部分募投项目之“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中新增广东省韶关市、江苏省无锡市、安徽省芜湖市作为实施地点。
除上述增加实施地点外,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以及用途均保持不变。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2- 065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12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电话、专人及电子邮件等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2年12月3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忠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参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拍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后续扩建或新项目建设对经营场地的需求,公司拟参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拍,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购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根据竞拍情况确定价格,并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文件等)。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参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议案》
为应对快速变化的市场需求与竞争环境,进一步拓展公司全国重点市场的营销和服务网络,促进重点区域潜在客户的订单转化,推动公司业务可持续性发展,公司结合目前部分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根据客户分布的最新特点,拟在部分募投项目之“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中新增广东省韶关市、江苏省无锡市、安徽省芜湖市作为实施地点。
除上述增加实施地点外,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以及用途均保持不变。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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