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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破产重整服务信托1号 完成公司部分股份受让的公告

  股票简称:会稽山      股票代码:601579     编号:临2022-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控股股东司法重整事项概述

  2019年9月6日,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会稽山)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集团)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柯桥法院)申请破产重整。2019年 9月17日,柯桥法院裁定受理精功集团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2020年 8 月14日,柯桥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19]浙 0603 破 23号之二),裁定对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绍兴众富控股有限公司、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绍兴精诚物流有限公司、绍兴紫薇化纤有限公司、绍兴远征化纤有限公司、绍兴柯城轻纺原料有限公司、绍兴精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精功集团等九公司)进行合并重整。2022年4月15日,管理人发布了《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2年5月31日,管理人发布了《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确定重整投资人的公告》,最终确定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信)为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投资人。2022年6月30日,精功集团管理人与中建信签署了《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投资协议》。2022年11月10日,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经各表决组表决并通过了《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计划(草案)》。2022年11月28日,柯桥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19]浙0603破23号之十四),裁定批准《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程序。根据重整计划,中建信将取得精功集团持有会稽山 14,915.82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9.99%),该等股份将全部转入中建信之全资子公司中建信(浙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信浙江公司);精功集团持有会稽山的剩余 1484.18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98%)将置入浙金·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破产重整服务信托1号(以下简称:信托1号)。2022年12月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建信浙江公司、精功集团分别编制完成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前述事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控股股东破产重整服务信托1号受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收到精功集团管理人发来的《关于精功集团所持会稽山股份已部分过户的告知函》,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重整计划,精功集团需向信托1号交付持有的会稽山2.98%的流通股股份。

  2022年12月9日,精功集团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精功集团持有的14,841,800股会稽山流通股股份已过户至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浙金·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破产重整服务信托1号,占会稽山总股本的2.98%。

  本次过户后,精功集团持有会稽山无限售流通股14,915.82万股,占会稽山总股本的29.99%,其中,累计被质押股份12,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93%,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83.13%。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说明

  1、公司与精功集团为不同主体,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本次精功集团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司法处置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直接的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2、根据重整计划,精功集团持有会稽山的14,915.82万股股份(占会稽山总股本的29.99%)后续将全部转入中建信(浙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股份尚未递交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申请,最终过户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1、精功集团管理人出具的《关于精功集团所持会稽山股份已部分过户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十日

  

  股票简称:会稽山     股票代码:601579   公告编号:临2022-040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

  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12月9日,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会稽山)收到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集团)管理人《关于精功集团所持会稽山股份已部分解除司法冻结的函》,获悉精功集团所持部分会稽山股份已经解除了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司法冻结的股份原冻结情况

  精功集团所持有公司的 16,40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2.97%)分别在2019年4月10日、2019年5月15日、2019年7月22日、2019年9月4日被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执行司法轮候冻结。2022年12月6日,精功集团所持公司股份14,915.8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9%)被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解除司法轮候冻结,仍有1484.18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8%)处于司法冻结状态。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编号:2019-027、2019-044、2019-055、2019-074、2022-038)。

  二、本次解除司法轮候冻结的情况

  2022年12月8日,精功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的1484.18万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司法冻结解除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注1:根据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2022年11月28日出具《民事裁定书》([2019]浙0603破23号之十四)裁定批准的《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2022年12月8日,精功集团本次解除司法冻结的1484.18万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过入方为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浙金·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破产重整服务信托1号。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编号:2022-041)。

  上述股份过户后,精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4,915.8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精功集团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司法冻结(含冻结、再冻结、轮候冻结)情形,但尚有12,400万股处于股份质押状态,占公司总股本的24.93%,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83.13%。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风险提示

  1、根据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重整方中建信(浙江)投资有限公司将取得精功集团持有会稽山16,400万股股份中的14,915.82万股股份(占会稽山总股本的29.99%)。若重整计划顺利执行,会稽山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

  2、公司与精功集团为不同主体,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精功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被质押、司法轮候冻结所涉及的事项均与公司无关联,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直接的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3、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报备文件

  1、管理人出具的《关于精功集团所持会稽山股份已部分解除司法冻结的函》。

  特此公告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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