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2-160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于2022年12月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2022年12月9日,我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永前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2年12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2-161 。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2年12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2-162 。
关联董事李永前、薛四敏、叶朝锋、赵吉柱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2年12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2-163 。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十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2年12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2-164 。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2-163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全资子公司中交地产投资(上海)有限公司持有房地产项目公司苏州金阖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金阖诚”)49%股权,苏州吴江金晟置业有限公司持有苏州金阖诚51%股权。现为支持苏州金阖诚的开发建设,我司拟与苏州金阖诚其他合作方按合作比例以同等条件向苏州金阖诚提供财务资助(股东借款到期续借),其中我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70,211.86万元,年利率不超过7%,续借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我司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财务资助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提供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一)简述
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及合作约定,我司作为房地产项目公司股东,将与合作方共同为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满足其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如该房地产项目公司为参股公司或并表但持股未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则上述行为将构成我司对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二)财务资助基本情况
我司全资子公司中交地产投资(上海)有限公司持有房地产项目公司苏州金阖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金阖诚”)49%股权,苏州吴江金晟置业有限公司持有苏州金阖诚51%股权。现为支持苏州金阖诚的开发建设,我司拟与苏州金阖诚其他合作方按合作比例以同等条件向苏州金阖诚提供财务资助(股东借款到期续借),其中我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70,211.86万元,年利率不超过7%,续借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我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三)审议情况
我司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我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苏州金阖诚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1年1月22日
注册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
法人代表:樊飞军
注册地: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吴中大道2888号6幢101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我司全资子公司中交地产投资(上海)有限公司持有49%股权,苏州吴江金晟置业有限公司持有51%股权。
股权结构图:
经营情况:苏州金阖诚正在对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城南街道宝丰路西侧、东吴南路北侧(苏地2020-WG-68号)地块进行开发建设,项目于2021年2月取得,土地成交总价19.4亿元,占地面积51,532.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7,344.00平方米,项目于2021年4月开工,截至2022年10月末,项目尚未竣工,项目预计总投资30亿元,累计已投资金额22亿元。
苏州金阖诚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苏州金阖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
除本公告披露的财务资助事项外,我司对苏州金阖诚无其他财务资助。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方情况
名称:苏州吴江金晟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1月6日
法定代表人:樊飞军
注册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运东大道997号东方海悦花园4幢一楼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酒店管理;物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会议服务;承接:模板建设工程、脚手架搭建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中建智地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苏州吴江金晟置业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本次按合作比例以同等条件为苏州金阖诚提供财务资助。
四、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我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加强对苏州金阖诚的经营管理,积极跟踪苏州金阖诚的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进展,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我司本次对苏州金阖诚提供的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苏州金阖诚房地产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我司正常经营需要;苏州金阖诚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发展前景良好,公司经营正常;我司派驻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参与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风险可控, 不会对我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提供财务资助后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我司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七、独立董事意见
我司独立董事刘洪跃、唐国平、谭敬慧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中交地产本次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项目公司所开发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整体经营需要;项目公司其它股东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公平、对等;项目公司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发展前景良好,中交地产在项目公司派驻管理人员,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八、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2022年11月30日,我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1,137,114.86 万元,占我司2021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 349%;其中我司对有股权关系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余额为687,471.71 万元,占我司2021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211%;合作方从我司并表房地产项目公司调用富余资金余额为449,643.15 万元,占我司2021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138%。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借款。
九、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2-164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十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十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经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26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
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19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12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3号院1号楼合生财富广场15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详细情况于2022年1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2-161、162、163号。
关联方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第2.00项议题。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代码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股东代码卡;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出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提供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2022年12月22日、12月23日上午9:00至下午4:30。
(三)登记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9楼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9楼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01147
电话号码:023-67530016
传真号码:023-67530016
联系人:王婷、容瑜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36”,投票简称为“中交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本次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2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2年第十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 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2年第十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该代理人有表决权/无表决权;
三、该表决权具体指示如下:
四、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的相应空格内划“√”,其他空格内划“×”;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2-162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证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资金需求,提高决策效率,经与我司控股股东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产集团”)协商,我司(包括下属控股子公司)拟向地产集团(包括下属控股子公司)申请借款不超过45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借款(新签借款合同)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
2、 借款年利率不超过8%。
3、 单笔借款期限自到账之日起不超过60个月。
4、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项议题后的十二个月内实施。
5、 上述向地产集团的借款可以由借款使用方以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可以由我司下属企业为我司提供担保;我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需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以及相关监管规定履行审议或披露程序。
由于地产集团是我司控股股东,本项议案构成关联交易。我司已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永前、薛四敏、叶朝锋、赵吉柱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永前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5年3月24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5号2号楼八-九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3355015281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地产集团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与我公司的关联关系:地产集团是我司控股股东。
地产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地产集团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发展正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随着房地产调控的持续,房地产信贷政策持续收紧,我司在多方考察银行贷款、信托等融资方式及成本之后,参考市场情况及地产集团取得资金的成本,本次向地产集团借款年利率属于合理范围。
四、涉及交易的其它安排
无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为保证我司房地产主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应对市场激烈的竞争,我司须在土地、资金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本次向关联方借款有利于保障我司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体现了关联方对我司主营业务发展的支持。
六、独立董事意见
我司独立董事刘洪跃、唐国平、谭敬慧对本次向关联方借款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审议的向关联方借款事宜有利于保障中交地产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借款利率合理,有利于中交地产主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上述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七、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我司控股子公司因公开招标确定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以下统称“关联方”)为建设工程中标单位,中标金额合计17.93亿元;中交地产放弃相关项目公司部分股权的优先购买权,股权受让方为关联方,放弃权利的股权对应项目公司的净资产账面净值合计3.00亿元;预计2022年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0.57亿元;与关联方共同减资,我司减资金额0.51亿元;2022年度内向地产集团借款发生额120.28亿元。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1-161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2.人员信息
安永华明截至2021年末拥有合伙人203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1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604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300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3.业务规模
安永华明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4.8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2.81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2.70亿元)。 2021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23家,收费总额人民币7.2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静女士,于 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2 家上市公司和 3 家挂牌公司年报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建筑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章晓亮先生,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6家上市公司和 1 家挂牌公司年报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批发与零售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和制造业行业。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章芳女士,于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者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68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548万元(含税)。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2022年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保持以工作量为基础的原则。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任会计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董事会对《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三)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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