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33 证券简称:壹石通 公告编号:2022-09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2,200,000股,限售期自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石通”或“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完成相应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2月23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7月12日出具《关于同意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62号),同意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541,085股,并于2021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82,164,34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43,618,10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8,546,232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涉及1名股东,为合肥新经济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新经济”),对应限售股数量为2,200,00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的1.10%,限售期自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完成相应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2年12月23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于2022年10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17,610,850股登记事项,公司总股本由182,164,340股增加至199,775,190股。除上述公司总股本变动事项外,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其他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合肥新经济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东合肥新经济承诺:
“(1)就本公司于发行人申报前6个月取得的发行人新增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1”),自发行人完成相应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标的股份1,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标的股份1;
(2)就本公司于发行人申报前6个月内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处受让取得的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2”),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标的股份2,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标的股份2;
(3)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合肥新经济严格履行了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壹石通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已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壹石通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壹石通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2,200,000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2022年12月23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
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
2、合肥新经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350,000股,其中:持有的2,200,000股股份系其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申报前6个月内取得的公司新增股份,自公司完成相应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锁定36个月;持有的150,000股股份系其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申报前6个月内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处受让取得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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