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2月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钲霖召集并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取得一定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周转需要。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敞口最高限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票据、低风险银行电子银票贴现等业务额度),期限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该综合授信额度采取信用方式,不需提供担保。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可以滚动使用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2,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证券公司理财产品。额度有效期为2022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2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规范公司运作,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与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公司章程》全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与湖南久森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关于设立钠离子电池项目公司之出资协议》,共同投资设立湖南灏森钠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需由股东大会批准的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6)。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3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根据经营需要,结合财务状况,公司拟向兴业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敞口最高限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票据、低风险银行电子银票贴现等业务额度),期限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该综合授信额度采取信用方式,不需提供担保。
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具体融资金额、期限和业务品种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二、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目的和影响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及市场行情变化,结合财务状况,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周转需要,公司拟向兴业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敞口最高限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取得银行的该项授信额度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和新业务的快速布局,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具有积极的作用。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风险。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取得一定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周转需要。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敞口最高限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四、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4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证券公司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拟购买证券公司理财产品的闲置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含)人民币2,000万元。在上述额度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相关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属于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上述项目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灏股份”)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含)2,000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在证券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收益凭证、资产管理计划等,额度有效期为2022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2日。在上述额度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与增值,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拟购买证券公司理财产品的闲置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含)人民币2,000万元。在上述额度有限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证券公司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收益凭证、资产管理计划等。
4、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购买证券公司理财产品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5、授权有效期
2022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2日。
6、关联关系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受托方为证券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审议程序及实施方式
本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规定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总监负责具体的实施工作。
8、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选择证券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上述项目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证券公司的理财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在选择交易对方时,重点选择资信级别高、财务状况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证券公司,同时,将通过分散投资标的控制风险。
(2)公司财务部将密切关注购买证券公司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及时分析和跟踪证券公司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投资的证券公司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其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证券公司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的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可以滚动使用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2,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证券公司理财产品。额度有效期为2022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2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较低、流动性高的证券公司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实施的,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日常运营且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2,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证券公司理财产品。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5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灏股份”)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公司与湖南久森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森新能源”)签署《关于设立钠离子电池项目公司之出资协议》(以下简称“《出资协议》”或“本协议”),拟共同投资设立湖南灏森钠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灏森钠电”或“合资公司”)。
灏森钠电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10,000万元整,其中: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5,100万元,占注册资本51%;久森新能源以知识产权、钠离子电池生产线的方式合计出资4,900万元,占注册资本49%,久森新能源作为出资的知识产权及固定资产应经公司认可,并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如评估价值低于4,900万元,久森新能源应当经双方协商,追加公司认可的其他知识产权、固定资产等出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情况
名称:湖南久森新能源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汤欣平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武水镇工业大道99号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锂二次电池、动力电池、储能电池、锂聚合物电池、锂离子电池、镍氢电池(不含危险化学品)、机器人、模具;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东莞市久森新能源有限公司为久森新能源的控股股东,汤欣平为久森新能源的实际控制人。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久森新能源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久森新能源是一家致力于聚合物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小巨人企业。主要产品为高功率、高容量智能聚合物锂离子电池产品。
久森新能源布局钠离子电池行业多年,目前已拥有钠离子电池生产样品线、年产100MWh中试线,部分钠离子电池产品已送样。其技术团队来自宁德时代、鹏辉能源等行业头部企业,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久森新能源已与天津中电新能源研究院签署钠离子电池技术研发协议,与湘潭大学、桂林理工大学签署产学研合作协议,在钠离子电池行业拥有了较强的技术和研发储备。
三、拟设立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湖南灏森钠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钠二次电池、动力电池、储能电池、钠聚合物电池、钠离子电池、镍氢电池(不含危险化学品)、机器人、模具;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及各方出资方式
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各方认缴出资。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出资,久森新能源以其持有的知识产权及钠离子电池生产线等固定资产对灏森钠电进行出资,后续将根据《出资协议》的约定对拟出资资产进行评估。
本次事项完成后,灏森钠电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导致公司合并范围发生变化。(以上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湖南久森新能源有限公司
(一)合资公司的目标
合资公司目标:主要定位为研究开发钠离子电池核心材料技术和电池封装工艺等量产核心技术并形成相关知识产权体系,并实现钠离子电池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成为钠离子电池行业技术领先企业。
(二)合作模式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由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构成,甲方以货币方式出资5,100万元,占注册资本51%;乙方以知识产权、钠离子电池生产线方式合计出资4,900万元,占注册资本49%。
甲方认缴的注册资本分期实缴到位,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甲方应完成出资700万元人民币,三个月内甲方应补充出资2,000万元人民币,剩余2,400万元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出资。乙方同意以其持有的知识产权及钠离子电池生产线等固定资产出资。双方同意,乙方作为出资的知识产权及固定资产应经甲方认可,并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如评估价值低于4,900万元的,乙方应当经甲乙双方协商,追加甲方认可的其他知识产权、固定资产等出资。为免疑问,乙方就双方约定的附件出资资产清单内的出资资产,应当在工商登记完成后90日内出资到位;乙方追加部分的出资资产,应当根据双方协商一致后按期出资到位。
(三)合资公司的治理安排
1、合资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合资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职权及表决方式由公司章程确定。
2、合资公司设董事会,设董事3人,其中一名董事长及一名董事由甲方委派,剩余一名董事由乙方委派。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长担任法定代表人。
3、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由乙方委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4、合资公司经营领导团队成员(即高级管理人员)由2人组成,设总经理1人,由乙方推荐后经董事会决议聘任(该等聘任决议必须包括董事长的赞成票);财务负责人1人,由甲方指派人员担任。合资公司重要证件、公章印鉴、银行印鉴及相关材料、财务资料、文件资料等重要物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保管。合资公司经营团队成员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为三年,经董事会连聘,可以连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四)乙方的承诺
为实现合资公司发展目标,乙方同意其技术团队在合资公司设立后与合资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并在合资公司存续期间(或劳动合同另行约定的服务期内),乙方应确保技术团队人才结构稳定,符合项目推进需求。其中核心技术人员须专职任职于合资公司。
乙方承诺钠离子电池项目开发周期2年内(自合资公司成立起24个自然月内),合资公司应完成如下要求:1、合资公司应在试验线阶段完成分别适用于两轮电动车的20Ah钠电池和适用于储能的52Ah或104Ah钠电池开发,且应分别满足约定指标;2、合资公司应在以上两款电池产品样品开发完成后1年内,至少向5家客户提供钠离子产品样品,并完成样品质量验证流程,且单一客户钠离子电池年采购需求应不低于500万元;3、合资公司应在开发周期内完成中试线生产实验,且满足以下要求:①中试线的产能不低于 100MWh/年(按 300 天计算);②中试线产品的技术指标不低于样品线的90%;③量产的全套的技术资料输出,输出内容应包含协议约定内容。乙方同意若未完成上述承诺事项则承担对应的违约责任。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或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任何承诺和保证不真实,或违反该等任何承诺或保证,均构成违约。因违约致使本协议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遭受的所有损失(本协议所涉及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等直接损失)。
(六)本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加盖法人章及单位公章之日起正式生效。合资公司成立后,双方作为合资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以本协议和合资公司章程为依据,如本协议与合资公司注册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合资公司章程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公司基于战略规划和转型发展需要所做的审慎决策,旨在推动公司在新能源钠离子电池产业的研发和市场推广。钠离子电池具有安全性好、规模化生产成本低、原材料资源丰富等优势和潜力,可应用于储能、两轮电动车市场,前景较为广阔。钠离子电池目前处于行业发展早期,公司通过投资优质资产,充分利用久森新能源早期的技术储备,可快速切入行业。
通过本次投资,合资公司将成为双方研发、生产和销售钠离子电池的唯一平台,合资公司将拥有久森新能源储备的钠离子电池相关技术、钠离子电池产品、年产100MWh中试线和核心骨干技术团队等,为合资公司后续的研发、送样以及扩大生产经营提供扎实的基础。
基于现有的钠离子电池的送样情况反馈,合资公司成立后将进一步推进钠离子电池的研发和送样工作,并且根据行业发展和客户需求,实时调整产能规划,利用公司的资源和资金优势推动合资公司的发展。
本次增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六、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是公司基于当前市场形势和行业前景做出的进入新行业的尝试,该行业与公司所处的传统行业在盈利模式、日常运营管理、市场等方面均有一定程度的差异。
2.钠离子电池凭借安全性高、规模化后成本低等特点,在小动力电池和储能等方面具备良好的应用前景,但是由于产品开发需要一定周期,下游客户与公司主业分属不同行业,市场终端和需求还需要进一步开拓,未来市场存在不确定性。
3.合资公司的设立尚需取得当地登记机关核准,合资公司成立后,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行业竞争等、运营管理等方面带来的风险,能否取得预期收益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对此,公司将在充分认识风险因素的基础上,密切关注合资公司的经营状况,加强内部管理机制的建立和运行,积极应对上述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关于设立钠离子电池项目公司之出资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6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22年12月29日(星期四)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29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29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29日(星期四)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26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12月26日(星期一),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提案名称及提案编码:
(1)上述议案已经2022年12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2月13日披露于《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年12月28日(星期三)9:00-17:00
(三)登记办法: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帐户卡;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证券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帐户卡。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传真或信函方式以2022年12月28日(星期三)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信函请寄: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00331(信封请注明“顺灏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登记地点: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路晶晶、朱智
电话:021-66278702
传真:021-66278702
邮箱:lujingjing@shunhaostock.com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
(二)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式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565”,投票简称为“顺灏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2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2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2月2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股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时止。投票指示如下:
注:
1、请在选项上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
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 __;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委托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7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定代表人变更完成
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 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法定代表人由总裁郭翥变更为董事长王钲霖,同时授权指定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并收到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由郭翥变更为王钲霖,其他内容未发生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68782097N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
法定代表人:王钲霖
注册资本:105998.8922万
成立日期:2004年12月21日
经营范围:高档纸及纸板(新闻纸除外)、新型电容薄膜、高阻隔膜、多功能膜、镭射膜、镭射纸,铝箔纸、铝箔卡的开发、生产、加工;自产产品,上述同类产品、纸张及纸制品、食用农产品、电子产品的销售(含网上零售)、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及相关的技术咨询、包装设计服务;网络技术开发;天然生物肥料、有机饲料的研发、制造、销售。土壤改良;自有房屋租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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