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ST步森 公告编号:2022-1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1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2、本次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本次续聘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职,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为了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2022年度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以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9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3号楼20层2001
首席合伙人:周含军
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12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56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29人。
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4亿元,审计业务收入6.9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48亿元。
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9家、主要行业包含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8家、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7家、批发业4家、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家、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家、互联网和相关服务3家、煤炭开采和洗选业2家、商务服务业2家、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2家,其余行业15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6,103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计提职业风险金2,424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15,859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会【2015】13号等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2020年12月28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某客户债券违约被其投资人起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案,一审法院判决赔付本金1,571万元及其利息,本所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1年12月30日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2022年8月5日与投资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3、诚信记录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50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周先宏,2006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9年成为合伙人,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魏健,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10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开始在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陶永元,2009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5月开始在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先宏近三年受到以下警示函措施:
3.独立性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0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相同。本期审计费用综合考虑行业收费以及公司规模评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机构所提供的有关资料文件,包括人员信息、业务信息、执业信息及诚信记录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企业财务审计的资质与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过认真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审计程序,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步森股份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有鉴于此,继续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相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文件,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董事意见书;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ST步森 公告编号:2022-107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步森股份”)于2022年12月13日获悉全资子公司浙江帛裳服饰有限公司一个银行账户被冻结。由于公司暂未收到相关法律文书,暂时无法判断冻结原因。
二、被冻结账户信息
户 名:浙江帛裳服饰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北京门头沟支行
账 号:110947944310901
账户类型:基本户
三、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银行账户非公司主要账户,被冻结金额为157,620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货币资金的0.23%、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06%。公司除已披露的被冻结账户外,其他银行账户均可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资金周转和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亦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情形。公司将尽快消除资金被冻结的风险,使被冻结银行账户尽快恢复正常。
2、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及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董事会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之信息披露媒体,有关步森股份的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ST步森 公告编号:2022-105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3)。经事后核查发现原公告中“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部分内容表述不够完善,现予以补充更正如下:
一、“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3、诚信记录”
补充更正前: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47名。
补充更正后: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50名。
二、“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二)项目信息 2.诚信记录”
补充更正前: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补充更正后: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措施,项目合伙人周先宏近三年受到以下警示函措施:
除上述补充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新后公告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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