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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2-63号

  债券代码:128097         债券简称:奥佳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相结合方式于2022年12月7日发出。会议于2022年12月12日上午10:00在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公司八楼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并获得全体董事确认。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通讯出席本次会议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邹剑寒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将“厦门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工业4.0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8,417.91万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实际划款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二、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三、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募投项目 “漳州奥佳华智能健康产业园区”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有限公司实施。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稳步实施,提高募集资金投资效益,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1,282.00万元(具体以实际工商登记的金额为准)用于增资全资子公司漳州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有限公司,增资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其75%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蒙发利(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其25%的股权,公司合计持有其100%股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四、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年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2年12月29日(星期四)下午14:30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及公司独立董事、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4、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5、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6、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7、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8、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9、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2月13日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作为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将募投项目“厦门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工业4.0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支撑公司业务发展,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对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8,417.9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募投项目“漳州奥佳华智能健康产业园区”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有限公司实施。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漳州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也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本次增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子公司。

  独立董事:薛祖云   蔡天智   阳建勋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2-68号

  债券代码:128097         债券简称:奥佳转债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2月7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相结合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2月12日上午11:00在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公司八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表决,并获得全体监事确认。出席本次会议监事应到3名,出席本次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青女士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将募投项目“厦门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工业4.0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对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8,417.9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项目内容未发生变化,募投项目实施的环境及背景均无重大变化。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使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即公司对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建设。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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