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2-1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270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披露的公告(编号:2022-112)。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各方对所涉及问题进行逐项核实,鉴于《问询函》涉及的部分问题仍需要充分论证,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将于5个交易日内对《问询函》相关问题进行回复。
公司将尽快完成对《问询函》的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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