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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22-06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立基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2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会议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拟出售控股子公司5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刘立基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2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拟出售控股子公司5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

  二、 审议通过《关于因出售子公司股权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刘立基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2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因出售子公司股权形成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13日

  报备文件

  《山东华鹏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22-068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出售控股子公司55%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拟将所持山东天元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元信息”)55%股权作价20,253.25万元转让给济南山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南山元”)。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1、为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补充营运资金,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根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与济南山元于2022年12月13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拟将所持天元信息55%股权转让给济南山元,本次交易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值为基础,确定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为20,253.25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天元信息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济南山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发控股”)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济南山元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2022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控股子公司5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胡磊、王晓渤、张辉、王自会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

  1、基本情况

  

  2、山发控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1年末,山发控股合并资产总额376.10亿元,负债总额122.14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53.96亿元;2021年,实现合并营业收入41.16亿元,利润总额6.59亿元,净利润6.13亿元。

  截至2022年9月30日,山发控股合并资产总额404.77亿元,负债总额140.39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64.38亿元;2022年1-9月,实现合并营业收入19.56亿元,利润总额5.51亿元,净利润4.93亿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标的名称:山东天元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55%股权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标的资产存在抵押、质押和担保的情况,但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交易标的公司的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2)该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二)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山东中评恒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山东天元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元信息”)股权所涉及的山东天元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2022年10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目的:根据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会议纪要 (山东华鹏总经办【2022】28号文件),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山东天元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股权,需要对所涉及的山东天元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为该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二、评估对象:山东天元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三、评估范围:山东天元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经审计后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四、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五、评估基准日:2022年10月31日。

  六、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七、评估结论:

  (一)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山东天元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63,285.88万元,评估价值为70,151.15万元,增值额为6,865.27万元,增值率为10.85%;总负债账面价值为33,327.06万元,评估价值为33,327.06万元,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9,958.82万元,评估价值为36,824.09万元,增值额为6,865.27万元,增值率为22.92%。

  (二)收益法评估结论

  采用收益法评估后的天元信息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6,274.35万元,评估增值 6,315.53万元,增值率为21.08%。

  (三)评估结论的确定

  收益法受企业未来盈利能力、资产质量、企业经营能力、经营风险的影响较大,而被评估单位由于疫情的影响,业务结构的调整,企业盈利水平存在较大波动,未来盈利能力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资产基础法从资产重置的角度反映了资产的公平市场价值,结合本次评估情况,被评估单位详细提供了其资产负债相关资料、评估师也从外部收集到满足资产基础法所需的资料,我们对被评估单位资产及负债进行全面的清查和评估,因此相对而言,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较为可靠,因此本次评估以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即天元信息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6,824.09万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主体

  甲方(转让方):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济南山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标的股权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目标公司55%股权,按本合同约定的条款与条件全部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款与条件受让该股权及股权对应的衍生权利和义务。该等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与标的股权对应的目标公司利润分配/转增股本/增资、参与剩余财产分配等中国法律和公司章程所规定和赋予的其他任何权利,以及标的股权项下的全部义务。

  本次交易完成后,甲方不再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乙方持有目标公司55%股权。

  (三)股权转让价款

  山东中评恒信评估有限公司以2022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目标公司出具了评估报告,各方一致同意按评估值转让目标公司股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四)股权转让步骤及价款的支付

  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步骤和价款的支付如下:

  1、转让方、受让方均已完成约定的审批程序。

  2、目标公司已在工商部门完成本合同项下的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受让方在工商部门已被登记为目标公司股东并持有目标公司相应的股权。

  3、经受让方认可的目标公司章程已在工商部门依法登记备案。

  4、目标公司已依法取得工商部门新颁发的《营业执照》。

  5、自本合同约定的上述条件全部满足之日15日内或双方协商确定之更早日,受让方将1.2亿元股权转让价款支付至转让方账户,剩余股权转让款于2023年4月30日前支付至转让方账户。

  (五)特殊约定

  1、目标公司股东借款的偿还。

  双方同意,股权变更登记前,截至股权变更登记日目标公司所欠甲方借款(编号为2022-CW-11、2022-CW-03、2022-CW-10借款协议项下的借款本金,共计3,000万元)及相应利息,由甲方与乙方关联方签订债权债务重组协议,以甲方对目标公司的上述债权等额抵销甲方所欠乙方关联方的相应金额借款,股权变更登记后,目标公司与甲方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2、担保责任解除。受让方同意,股权变更登记日起两个月内,解除转让方为目标公司提供的担保。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目的是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价格以评估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天元信息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为天元信息提供担保余额为5,100.00万元,为天元信息提供借款及利息计3,074.76万元,天元信息为公司提供担保29,757.00万元。为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保证顺利转让标的股权,济南山元将于股权变更登记后两个月内解除公司对天元信息的担保,担保解除前,天元信息将提供不低于5,100万元应收账款质押为公司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六、本次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济南山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山发控股控制的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价格以评估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合理、公允,关联交易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2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控股子公司55%股权的议案》,关联董事胡磊、王晓渤、张辉、王自会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济南山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山发控股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可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补充营运资金,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本次交易价格以评估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附件

  1、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2、审计报告

  3、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22-070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2月2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2月29日

  至2022年12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12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舜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请提前登记确认,具体事项如下:

  1、参加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12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 14:00-16:00

  2、登记地点:山东省荣成市石岛龙云路468号山东华鹏证券部。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出席会议时确认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后生效。

  出席会议时凭上述登记资料签到。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4、参会时间: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山东省荣成市石岛龙云路468号山东华鹏证券部,邮政编码:264309。

  3、会议联系人:孙冬冬

  4、电话/传真:0631-7379496

  5、邮箱:hp577@huapengglass.com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22-066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磊先生主持,应参加的董事9人,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拟出售控股子公司5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胡磊、王晓渤、张辉、王自会作为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2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拟出售控股子公司5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

  二、 审议通过《关于因出售子公司股权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胡磊、王晓渤、张辉、王自会作为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2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因出售子公司股权形成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

  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董事会审议,定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2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2-070)。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3日

  报备文件

  《山东华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22-069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因出售子公司股权形成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担保金额: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所持山东天元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元信息”)55%股权转让给济南山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南山元”)。前期,公司为支持天元信息业务开展,存在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情形,截至目前,上述担保余额为5,100万元,该担保将被动形成关联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22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出售控股子公司5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将所持天元信息55%股权转让给济南山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天元信息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天元信息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公司为支持其业务开展,为其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相关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 1 月2日、2021年4月17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目前,上述担保余额为5,100万元。

  3、天元信息股权转让完成后,将成为公司的关联方,上述担保将被动形成关联担保。为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保证顺利转让标的股权,天元信息将提供不低于5,100万元应收账款质押为公司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4、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因出售子公司股权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胡磊、王晓渤、张辉、王自会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具体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对天元信息的融资担保余额5,1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是因公司转让天元信息55%股权导致的原合并范围内担保事项转变成关联担保,是历史期间已经发生并延续下来的,不属于新增关联担保。为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保证顺利转让标的股权,济南山元将于股权变更登记后两个月内解除公司对天元信息的担保,担保解除前,天元信息将提供不低于5,100万元应收账款质押为公司的担保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2022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因出售子公司股权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胡磊、王晓渤、张辉、王自会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六、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意见

  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意见,本次关联担保系公司出售原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股权所致,系存量担保的延续;公司本次因出售资产形成的关联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关联担保系基于因出售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而形成的,是历史期间已经发生并延续下来的,不属于新增关联担保;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担保系公司出售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而形成的,是历史期间已经发生并延续下来的,不属于新增关联担保;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项关联担保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1,660万元,无逾期担保。

  本次天元信息股权转让完成后,将成为公司的关联方,上述担保将被动形成关联担保,担保余额为5,100万元,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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