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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56       证券简称:炜冈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周炳松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周炳松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总经理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仍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炳松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728万股,占总股本的26.14%,将严格执行任职期间作出的各项承诺,并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其所持股份。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周炳松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生效,公司董事会对周炳松先生在公司担任总经理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周翔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周炳松先生的离职原因进行了核查,并对披露原因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以及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发表了意见,同时对聘任总经理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2月14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4日

  附件:

  周翔先生简历

  周翔:男,199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17年8月至2018年3月,任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策划岗;2018年4月至2018年12月,任深圳市金品质企业效益开发有限公司管理咨询师;2020年5月至今,任平阳创欣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10月至今,任浙江承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11月至今,历任温州绿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平阳炜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8年12月至今,任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任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翔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周炳松和李玉荷之子。除前述情形外,周翔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1256       证券简称:炜冈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周翔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周翔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周翔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在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后,周翔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并将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担任公司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翔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严格执行任职期间作出的各项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公司及董事会对周翔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需要,聘任张佳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张佳诚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事项均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浙江省平阳县万全轻工业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

  办公电话:0577-63170128

  传    真:0577-63177788

  电子邮箱:IR@weigang.cc

  特此公告。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4日

  附件:

  张佳诚先生简历

  张佳诚:男,199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17年7月至2022年11月,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机构业务经理。2022年11月起,任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佳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佳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或其他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张佳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张佳诚先生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1256         证券简称:炜冈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2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12月29日(星期四)下午14:55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召开。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12月29日(星期四)下午14:55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29日的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2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22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 截止2022年12月22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平阳县万全轻工业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表

  

  本次会议提案1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3)股东可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箱(IR@weigang.cc)方式办理登记。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2年12月23日9:0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平阳县万全轻工业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公司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佳诚

  电话:0577-63170128

  传真:0577-63177788

  电子邮箱:IR@weigang.cc

  通讯地址:浙江省平阳县万全轻工业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公司会议室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256;投票简称:炜冈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 本次会议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 对同一提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2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2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月日

  

  证券代码:001256          证券简称:炜冈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3日(星期二)在浙江省平阳县万全轻工业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2月6日通过书面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洪星主持,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含本数)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以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委托理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以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1256          证券简称:炜冈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0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保证公司在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含本数)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再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48号)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65.35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631.37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563.495787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3,067.878213万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2022年11月28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134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且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优化经济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限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必须满足:(1)安全性高、流动性好;(2)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拟投资的产品品种包括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再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情况

  (一)、投资风险

  1、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2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含本数)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限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2月13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含本数)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因此,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投资决策的审批程序,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1256              证券简称:炜冈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3日(星期二)上午9:00在浙江省平阳县万全轻工业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2月8日通过书面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轩凡林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周炳松主持,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4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653,500股,并于2022年12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基于上述事项,公司需要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将《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变更为《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对其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全部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的形式进行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任周翔先生为公司的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佳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张佳诚先生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保证公司在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含本数)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以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委托理财。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高风险投资涉及的投资品种。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投资理财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以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2年12月29日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2)。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1256              证券简称:炜冈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1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再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办理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项目投资等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

  (二)投资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含),在限定额度内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

  (三)投资方式:主要投向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不得投资股票或其他高风险收益类产品。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再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办理相关事宜。

  (四)投资期限:委托理财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再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办理相关事宜。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需求的状况,应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或赎回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将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委托理财,能提高资金管理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董事会意见

  同意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委托理财。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高风险投资涉及的投资品种。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委托理财的资金能得到保障。择机理财符合公司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委托理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委托理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投资决策的审批程序,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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