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2-069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议案提交表决。
3、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15日下午14:5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网络投票相结合
3、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建勇先生
5、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6、 召开会议的通知刊登在2022年11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7人,代表股份970,005,2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为2,169,016,313股,即总股本2,175,736,503股扣除存放于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6,720,190股。下同)的44.721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10人,代表股份11,989,7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5528%。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958,015,5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4.168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10人,代表股份11,989,7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552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投资建设永强高端家居产业园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69,913,9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06%;反对9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9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898,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2385%;反对9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76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董一平、陈成
3、 结论性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相关文件
2、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2-070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2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公司董事谢建强、谢建平、周林林及独立董事毛美英、周岳江、胡凌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高管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谢建勇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竞拍土地使用权有关的全部事宜。
本次拟竞拍的土地使用权将用于永强高端家居产业园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司自主产能,进一步扩大公司产品的生产规模和市场份额,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合理布局公司各类产品产能分布,减少零星外租生产场地,并为后续新增产品类别的规模化生产做好准备,有利于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对外投资的议案》;
会议决定以公司自有资金595万元人民币与员工曹盛龙共同投资设立一家主要从事桌面业务的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该标的公司的投资设立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后续出资、签署一切与本次对外投资相关的法律文件。
本次投资是公司保持主业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为了进一步激发优秀核心人才的动力与能量,绑定公司利益与员工利益,实现公司目标与员工目标的一致性,同时吸引外部优秀人才,推动公司稳定、健康、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整体利益。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三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注销子公司的议案》;
会议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永强(香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Royal Garden Corporation(美国皇家庭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该公司的清算、注销等相关工作。
本次清算注销上述子公司,是为进一步整合资源,提高公司资产的运营效率,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提升公司经营质量。
该公司注销完成后,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合并范围,但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
《关于注销子公司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2-071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2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杨思嘉女士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上述议案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规定,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注销子公司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上述议案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规定,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清算注销该子公司,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整合资源,提高资产的运营效率,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提升公司经营质量。注销完成后,该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合并范围,但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
《关于注销子公司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2-072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交易基本情况
2022年7月20日,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浙江临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署《永强高端家居产业园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2022年11月29日和2022年12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投资建设永强高端家居产业园项目的议案》,公司决定投资建设永强高端家居产业园项目。同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投资后续所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本投资事项的相关协议,办理该项目各期涉及的备案、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筹建和审批工作,负责各期相关土地的竞拍(具体土地面积将以政府土地招拍挂公告信息为准),根据各期需要办理子公司或分公司的注册设立相关工商登记程序及后续该项目各期运营涉及的其他相关事宜。
上述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2022年11月30、2022年12月16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为顺利推进上述投资建设项目,满足公司对经营场地的需求。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竞拍土地使用权有关的全部事宜。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本次参与竞拍土地的出让方为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 地块位置:临海市邵家渡街道钓鱼亭村
2、 出让面积:96747平方米
3、 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4、 规划容积率:1.2-2.5
5、 规划建筑密度:30%-55%
6、 绿地率:10%-20%
7、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50年
8、 起始价:7000万元
9、 竞买保证金:2000万元
四、 本次竞拍土地使用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竞拍的土地使用权将用于永强高端家居产业园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司自主产能,进一步扩大公司产品的生产规模和市场份额,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合理布局公司各类产品产能分布,减少零星外租生产场地,并为后续新增产品类别的规模化生产做好准备,有利于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其他说明
公司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程序,具体竞拍金额及能否竞拍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竞拍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2-073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对外投资的议案》,决定以公司自有资金595万元人民币与员工曹盛龙共同投资设立一家主要从事桌面业务的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该标的公司的投资设立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后续出资、签署一切与本次对外投资相关的法律文件。
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二、 合作方基本情况
姓名:曹盛龙
住所:浙江省临海市
曹盛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为公司员工。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三、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该标的公司拟注册在浙江省临海市,主要经营的业务为:家具制造;家具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陶瓷制品制造;日用陶瓷制品销售;建筑用石加工;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石棉水泥制品制造;石棉水泥制品销售等。
相关工商信息将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及登记为准。
股权结构如下:
四、 投资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为本公司,乙方为曹盛龙,标的公司为合资公司。
1、 各方同意,合资公司在实际运营中所形成的一切无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专有技术等全部归合资公司所有。
2、 合资公司成立后,乙方及合资公司经营团队根据合资公司的需求,从甲方选定相关设备并由甲方按照固定资产净值出售给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受让后,设备所有权及未来的残值归属合资公司。
3、 乙方及合资公司经营团队应根据合资公司需求盘点好需要的存货,甲方统一按原采购价出让给合资公司。
4、 乙方应当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在合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全职工作满三年(“服务期”)。
5、 服务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持有的合资公司股权转让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合资公司以零对价或法律允许的最低价格回购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回购完成后,乙方应当以适当方式返还合资公司支付的回购对价),乙方应当予以配合;未支付的合资公司分红及收益不再支付。
6、 服务期满后,乙方将其持有的合资公司股权转让给第三方,甲方有权(但无义务)要求乙方以不高于合资公司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将其持有的合资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甲方,或各方同意的其他处理方式。未支付的合资公司分红及收益不再支付。
7、 服务期内,乙方因主动辞职而离职的,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公司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20个工作日内将持有的合资公司全部股权一次性无偿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或由合资公司以零对价或法律允许的最低价格回购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回购完成后,乙方应当以适当方式返还合资公司支付的回购对价),乙方应当予以配合;未支付的合资公司分红及收益不再支付。
8、 服务期满后乙方主动离职的,甲方有权(但无义务)要求乙方以不高于合资公司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将其持有的合资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甲方,或各方同意的其他处理方式。未支付的合资公司分红及收益不再支付。
9、 合资公司不设董事会,设1名执行董事,由甲方人员担任,执行董事任期为3年,但经连选可连任。
10、 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监事由甲方委派的人员担任。合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财务总监不得兼任监事。
11、 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1)名,财务总监一(1)名。总经理由乙方推荐的人员担任并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任期3年;财务总监由甲方推荐的人员担任并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任期3年。
12、 在合资公司设立后1个月内,乙方应与合资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全职到合资公司工作。
13、 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则其他方除享有本协议项下的其它权利之外,还有权就其因违约而遭受的损失提出赔偿要求。
14、 本协议自各方签署并由甲方履行完毕内部审批程序之日起生效。
五、 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公司保持主业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为了进一步激发优秀核心人才的动力与能量,绑定公司利益与员工利益,实现公司目标与员工目标的一致性,同时吸引外部优秀人才,推动公司稳定、健康、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整体利益。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项目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时控制风险,确保公司本次投资的安全和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投资合作协议》等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2-074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22年12月15日,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注销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永强(香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Royal Garden Corporation(美国皇家庭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该公司的清算、注销等相关工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注销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够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 注销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Royal Garden Corporation
公司地址:1201 Orange Street, Suite 600, Wilmington, Delaware 19801
执行董事:谢建强(Daniel Xie)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范围:主要从事电商销售业务事宜
股权结构:全资子公司永强(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截止到2022年11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250.44万元、净资产246.97万元,2022年1-11月营业收入0、净利润-75.93万元。
二、 注销子公司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清算注销上述子公司,是为进一步整合资源,提高公司资产的运营效率,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提升公司经营质量。
该公司注销完成后,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合并范围,但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
公司将积极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 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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