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82 证券简称:久盛电气 公告编号:2022-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53%。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12月20日(星期二)。
一、首次公开发行及上市后股份变动概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2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412,353股,并于2021年10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61,649,410股,其中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33,978,60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1.0199%,有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127,670,806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8.9801%。
(2) 上市后股份变动情况
2022年4月27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835,612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1356%。该批次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2022年10月27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本次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合计26,854,552股,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股份数量为24,285,633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5.0236%,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2,568,919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589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二、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部分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共1户股东,即招商证券资管-招商银行-招商资管久盛电气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该股东承诺如下:
招商资管久盛电气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数量为2,577,519股,限售期为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持有上述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2月20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53%。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为1户。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注:招商证券资管-招商银行-招商资管久盛电气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实际持有公司股份2,577,519股,其中2,568,919股已于 2022 年10月27日上市流通,其余 8,600股由于处于转融通出借状态,未办理解除限售。目前,出借股份共计8,600股均已归还,申请本次将该股份解除限售。以上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注:由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份参与转融通出借业务,部分限售股票出借后, 按照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管理,致使股本结构表中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份数量与公司实际限售股股份数量存在差异。以上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股份共2,020,618股,该部分获配股份限售期为24个月,其中22,500 股参与证券转融通出借业务。以上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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