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2-040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2年12月15日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锦厦社区河南工业区锦升路8号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2月5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监事1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范西西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奥普特视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该项议案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2-038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普特”或“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奥普特视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62.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1,846.3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249.4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53,596.90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8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28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42265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奥普特视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注:2022年8月23日,公司披露《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将“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新星工业园变更至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振安西路以南沿涌路旁,同时使用超募资金11,315.81万元增加“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金额由19,115.21万元增加至30,940.99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奥普特视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2.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3.公司财务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审批与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2月1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核通过。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2月15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核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该项议案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意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该项议案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奥普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经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资金回报。保荐机构对奥普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2-039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外币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等综合业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期限和利率,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该综合授信事项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签署相关合同及法律文件,并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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