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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22-051

  优先股代码:140001、140007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宁行优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管理工作,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类股东关联方

  公司对企业类股东关联方2023年一般授信敞口、债券投资敞口及债券承销额度控制要求为:所有企业类股东关联方(含一致行动人)一般授信敞口、债券投资敞口合计不超过140亿元。其中,单个股东关联方一般授信敞口、债券投资敞口合计不超过45亿元,债券承销额度不超过30亿元;单个股东关联集团(含一致行动人)一般授信敞口、债券投资敞口合计不超过70亿元,债券承销额度不超过5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注:债券投资余额包含债券投资、信用风险缓释凭证(CDS、CRMW等)。

  公司对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2023年同业授信预计额度为:单个关联方同业授信额度最高10亿元,关联集团同业授信额度最高20亿元。同时,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对公司与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现券交易、分销业务、回购交易、债券借贷、专户合作类业务、承销等投行服务、三方存管、托管业务等非授信类业务交易金额进行了合理预计。

  (二)商业银行类股东关联方

  2023年,公司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银行”)及关联体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基本情况预计如下:单个关联方同业授信额度最高55亿元,债券承销额度最高50亿元,债券投资额度最高15亿元;关联集团同业授信额度最高150亿元,债券承销额度最高100亿元,债券投资额度最高20亿元。同时,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对公司与华侨银行及关联体之间的现券交易、回购交易、全球回购主协议项下的境外债券回购交易、分销业务、债券借贷、同业拆借(拆入)等非授信类业务交易金额进行了合理预计。

  此外,公司也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对2023年度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内部交易金额进行了合理预计。

  (三)关联自然人及其关联企业

  关联自然人及其关联企业最高授信敞口合计不超过5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

  (一)法人关联方

  1、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11月12日,注册地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楼16-22层,注册资金55.65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项目投资、资产经营,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本公司房屋租赁;建筑装潢材料、机电设备的批发、零售。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甬兴证券有限公司总部位于浙江宁波,注册资本30亿元人民币,业务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下设全资子公司上海甬兴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6月25日,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鄞县大道西段2号,注册资本为46.29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服装制造;技术咨询;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仓储运输;针纺织品、金属材料、化工产品、建筑材料、机电、家电、电子器材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除外。

  3、宁波市金鑫金银饰品有限公司

  宁波市金鑫金银饰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81年12月30日,注册地为宁波市江北区车站路15号,注册资本为2,315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金银饰品、纪念币的批发、零售;金银饰品的加工(另设分支机构经营);金银制品、日用品、五金产品、家用电器、一般劳保用品的批发、零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

  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成立于1932年10月31日,注册地址为63 Chulia Street #10-00 OCBC Centre East, Singapore 049514,注册资本180亿元新币。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客户提供全方位专业金融和财富管理服务,包括个人业务、公司业务、投资业务、私人银行业务、交易银行业务、资金业务、保险、资产管理和股票经纪业务等。

  (二)关联自然人

  1、公司的自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

  2、持有或控制公司5%以上股权的,或持股不足5%但对公司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自然人;

  3、公司的董事、监事、总行和重要分行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具有大额授信、资产转移等核心业务审批或决策权的人员;

  4、第1-3项所列关联方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及兄弟姐妹;

  5、公司董事、监事和总行高级管理人员的兄弟姐妹的配偶、成年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配偶的父母和配偶的兄弟姐妹;

  6、下列关联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法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持有或控制公司5%以上股权的,或者持股不足5%但对公司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

  7、银保监会、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机构规定的其他自然人。

  三、公司关联交易的原则

  公司的关联交易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正常开展业务中所发生的;公司将根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实施办法》,对该等关联交易将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在此基础上该等关联交易是公允的;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规。

  五、审议程序

  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已经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及出席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22-050

  优先股代码:140001、140007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宁行优0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12月16日在公司总行大厦召开。公司应出席监事7人,亲自出席7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洪立峰监事长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金融债券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涉及本议案的关联监事刘建光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计划》。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审计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22-049

  优先股代码:140001、140007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宁行优0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12月15日在公司总行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应出席董事14名,亲自出席董事14名,其中史庭军董事、魏雪梅董事、陈首平董事、朱年辉董事、刘新宇董事、胡平西董事、贝多广董事、李浩董事、洪佩丽董事和王维安董事以电话接入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陆华裕董事长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机构发展规划》。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金融债券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史庭军、魏雪梅、陈首平、朱年辉、刘新宇回避表决。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意见,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四、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计划》。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审计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5年数字化转型战略规划》。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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