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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48           证券简称:高斯贝尔        公告编号:2022-07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尚未开庭审理,已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2.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 涉案的金额:23,300,000元人民币;

  4.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尚无法判断该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 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斯贝尔”或“公司”)于近日收到叙永县人民法院送达的(2022)川0524民初4172号《传票》。公司因建设施工合同纠纷对中通建技术有限公司(原名“四川邮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提起诉讼。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

  二、 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 诉讼双方当事人情况

  1.原告: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华山

  2.被告:中通建技术有限公司(原名“称四川邮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远兵

  (二) 案由

  原告与四川邮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5日签署《叙永县公安局一、二、三期“天网工程”改造服务项目系统集成合同》,合同编号:YKCG18092500081/GOSGFS201809024,该合同约定由原告为被告承接的叙永县公安局一、二、三期“天网工程”改造服务项目进行建设和改造,合同价款约定为含税固定总价22,800,000元。

  合同签订后,原告随即调拨设备、组织人力,着手履行合同义务。

  2021年12月28日,叙永县公安局一二三期“天网工程”改造服务项目经过建设单位叙永县公安局、承建单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监理单位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通建技术有限公司,四方进行最终验收,验收结论为:验收合格。然而该项目经最终竣工验收合格后,被告却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拒不办理付款手续、拒不履行付款义务。

  综上所述,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公司向叙永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合同款22,800,000元,并以此为基数自2022年1月1日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的二倍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截至起诉之日违约金暂计500,000元,以上共计23,300,000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本次披露的重大诉讼以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案件处于尚未开庭审理,后续审理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案件,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一) 《民事诉状》;

  (二) 受理(应诉)案件通知书和传票等相关文件。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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