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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阳江市阳东区景富建设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2-08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园林”)分别于2022年4月26日和2022年5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同意公司自本议案获得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为了满足各控股子公司的发展需求,将72.9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分配至有担保需求的各级控股子公司。

  上述担保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阳江市阳东区景富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东景富建设”),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市分行申请贷款,阳东景富建设的股东中山市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环保”)为上述事项提供6.5亿元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其持有的阳东景富建设公司4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分别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权利质押合同》。

  经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可向中山环保及其下属公司(含阳东景富建设)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50,000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前,中山环保及其下属公司可用担保额度为98,588.50万元。本次担保后,中山环保及其下属公司可用担保额度为33,588.50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阳江市阳东区景富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年9月18日

  3、注册地点:阳江市阳东区合山镇牛栏村内325国道旁厂房

  4、法定代表人:罗关典

  5、注册资本:23,505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道路工程、架线和管道工程、工矿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勘察、规划、设计、建设、经营管理及运营维护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建筑装饰材料、建筑机械、建筑设备批发、零售;投资广告服务业;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承接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服务;环保工程技术咨询;污泥、中水回用、回收技术研究和应用;市政环卫保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股60%,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山市环保产业有限公司持股40%。阳东景富建设为公司实施阳东区PPP模式整区推进村镇污水处理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阳东PPP项目”)的子公司,阳东PPP项目尚在建设期,尚未形成收入。

  8、财务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阳东景富建设总资产67,575万元,总负债44,080万元,净资产23,495万元,或有事项总额0,营业收入-19.82万元,利润总额-1.77万元,净利润-1.77万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阳东景富建设总资产67,489万元,总负债43,996万元,净资产23,493万元,或有事项总额0,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2.10万元,净利润-2.10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中2021年12月31日数据经审计,2022年9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9、经核查,阳东景富建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书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质押担保

  2、保证人:中山环保

  3、担保额度:6.5亿元

  4、质押物:中山环保持有的阳东景富建设40%股权

  5、担保期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自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股权质押担保到期日为2035年12月31日。

  6、反担保措施: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阳东景富建设为公司全资项目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有控制权,能够全面掌握全资子公司的运营和管理情况,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进一步提高阳东PPP项目的建设能力,保障项目正常实施。阳东PPP项目目前处于建设期,尚未形成收入,待建成后进入运营,为还款提供保障。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没有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72,494.95万元,占2021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34.63%。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247,650.41万元,对外担保金额为124,844.54万元,占2021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3.02%和11.61%。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逾期债务及在审诉讼对应的担保金额为22,884.83万元。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因租金收益权转让相关事宜向公司提起诉讼,公司于2022年7月收到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支付受让租金收益权的对价款及相关利息、费用,公司已上诉。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希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能及时支付利息提起诉讼,公司于2022年8月收到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山东希元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等费用,王静和东方园林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公司已上诉。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且判决生效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权利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2-083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暨实施进展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何巧女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对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何巧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被动减持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被动减持计划”)进行了披露。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被动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被动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被动减持的基本情况

  

  1、何巧女女士本次被动减持的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取得的股份,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部分价格区间为2.03元—2.41元。

  2、自2022年7月1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来,何巧女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被动减持比例为1.64%。

  二、股东本次被动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自2022年7月1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来,何巧女女士持有的38,430,221股股份被司法拍卖,已完成过户登记。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为质权人对何巧女女士质押的部分股份进行违约处置导致的被动减持。本次被动减持股份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直接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本次减持股份为质权人对何巧女女士质押的部分股份进行违约处置导致的被动减持,本次减持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其相关承诺的情况。

  3、何巧女女士正在与质权人沟通商讨股票质押借款相关问题的解决措施,但不排除后续可能继续被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被动减持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表》。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2-084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

  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园林”)于2022年11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14日10时至2022年12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对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何巧女女士的股份进行司法拍卖。近日,公司通过查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得知,上述股份司法拍卖通过网络竞价成交。现将拍卖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况

  1、经公司查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本次何巧女女士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结果如下:

  

  本次在司法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竞买人,须依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缴纳以及相关手续。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法院裁定为准。

  2、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拍卖(含本次拍卖)情况如下:

  

  二、其他情况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本次股东股份被拍卖事项后续涉及缴纳竞拍余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被拍卖的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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