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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2-114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基于双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意向性的约定,后续项目合作以签订的具体项目协议为准,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为双方开展合作的框架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2022年经营业绩不会产生直接影响。本协议的签署一定程度上将有助于公司未来业务发展。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情况详见“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协议签署概况:

  2022年12月16日,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旺能城矿科技有限公司与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朗辰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辰能源”)签署了《废旧储能蓄电池回收利用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赢的原则,就废旧储能蓄电池回收资源化利用和企业生产用电购买的合作关系达成共识,双方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并一致同意就前述领域开展长期合作。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意向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在双方明确具体合作项目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波朗辰新能源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2,800万元

  3、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龙峰村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胡美娟

  6、成立日期:2022年01月24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运行效能评估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水力发电。

  8、股权结构如下:

  

  9、朗辰能源储能项目投资情况

  (1)朗辰能源将在宁波光耀热电厂区建50MW/1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同时采用磷酸铁锂电池和钛酸锂电池,其中磷酸铁锂电池有效容量为45MW/90MWh、钛酸锂电池有效容量为5MW/10MWh。该项目已进入“浙江省新型储能电网侧示范项目”。

  (2)朗辰能源将在万华热电厂区建16MW/32MWh用户侧储能项目,项目采用磷酸铁锂电芯组成的储能系统。

  公司及子公司浙江旺能城矿科技有限公司与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朗辰能源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该《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

  经查询,朗辰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浙江旺能城矿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宁波朗辰新能源有限公司

  1.战略合作内容

  1.1双方在废旧储能蓄电池回收项目展开合作,乙方将其储能蓄电池交由甲方处置,共同研究废旧储能蓄电池的回收利用技术、共同建立废旧储能蓄电池回收网络。甲方负责承接乙方所交售的废旧储能蓄电池,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相关部门规定予以处理利用,履行有关法律法规相应的职责,保证乙方的废旧储能蓄电池得到有序回收与规范处理。

  1.2甲方在其下属子公司或集团内关联子公司内,优先采购、购买乙方公司生产的电力、热力产品及相关服务。

  1.3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具体事宜由双方在后续合作中签署相应的合同以进一步明确。

  1.4在合作期限内,除非有特别说明,双方有权在与本次合作有关的宣传推广中将对方列为“战略合作伙伴”(或类似名义),但不得损害对方商誉。

  2.合作期限

  2.1.本合作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从2022年12月16日到2027年12月15日。

  2.2.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内,在双方同意下,可以书面方式作修订或续期。如任何一方拟终止本协议,也可提前2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本协议终止前开展的计划不受终止的影响。

  3.其他约定

  3.1协议中“废旧储能蓄电池”指:为独立储能电站提供能量存储、可控输出等能量管理的锂离子蓄电池,由储能用锂离子蓄电池包(组)及储能锂离子蓄电池管理系统组成,电池正负极材料,包括锂离子储能蓄电池、金属氢化物/镍动力蓄电池等,不含铅酸蓄电池。废旧储能蓄电池报废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从储能电站上拆卸及其他原因导致报废等途径。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朗辰能源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有助于双方充分利用各自的产品优势、技术优势、资源和渠道优势形成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本次合作有助于公司进一步锁定废旧锂电池原料资源,为公司锂电池循环业务提供持续稳定的原料保障,进一步提升公司锂电池循环业务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2022年经营业绩不会产生直接影响。本协议的签署一定程度上将有助于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协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次双方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为意向性的框架协议,具体合作事项需双方根 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确定后另行签署合作协议。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合作后续事项的落地实施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66)。全资子公司浙江旺能城矿科技有限公司与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州永兴新能源有限公司就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资源化利用的合作关系达成共识,双方开展长期合作,协议履行中。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无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在未来三个月内有减持计划的通知。

  3、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合计420万股,于2020年1月10日上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40%、30%和30%,即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日为2023年1月10日,本期解除限售数量合计126万股。除上述事项外,不存在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所持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形。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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