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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58        证券简称:卓易信息        公告编号:2022-05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2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宜兴市兴业路298号卓易信息19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谢乾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王娟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黄吉丽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2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议案1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尹梦琦 斯一凡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688258        证券简称:卓易信息        公告编号:2022-050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5%

  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易信息”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谢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7,733,7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39%。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宜兴中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中恒企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7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98%。谢乾先生及中恒企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3,805,7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37%。其中43,502,696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所取得的股份,于2022年12月9日上市流通,303,090股为谢乾先生集中竞价取得。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重大负面事项和重大风险。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产生影响。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要,谢乾先生及中恒企管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1,739,13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不超过2.00%,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本公告所涉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 谢乾先生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现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在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前提下,确定后续持股计划;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本人在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十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三个月。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 中恒企管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公司将根据商业投资原则,在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前提下,确定后续持股计划;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若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十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三个月。如果本公司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本公司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谢乾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产生影响。

  四、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需要进行的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

  在减持期间内,股东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前述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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