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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9月19日,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仪股份”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川仪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2年9月20日披露了相关公告。2022年11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川仪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2年12月1日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2年3月20日至2022年9月19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二)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川仪股份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2022年10月11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共有16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中5名核查对象在内幕信息知情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上述5名核查对象已就此次事项出具相关说明文件,均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非本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及其直系亲属,且未参加本激励计划方案设计和方案制定工作,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核心要点,其在自查期间交易公司股票行为是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获取利益的主观故意。

  三、结论意见

  综上,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本激励计划的策划、讨论等过程中已按照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接触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公司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3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2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两江新区工业园科研楼一楼会议厅(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61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吴朋先生主持,会议对提交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6人,董事马静女士、易丽琴女士、陈红兵先生、姜喜臣先生、柴毅先生(独立董事)因事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 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川仪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川仪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川仪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4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拟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回避表决。

  3.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涉及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2022年12月1日,公司发出《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在征集期间内,独立董事未征集到投票权。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吴焕焕、程思琦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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