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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赎回优先股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2-180

  优先股代码:140006     优先股简称:牧原优01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发行第一期优先股24,759,300股(以下简称“牧原优01”、优先股代码“140006”)。根据《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约定,公司有权自首个计息起始日起(分期发行的,自每期首个计息日起)期满5年之日起,于每年的该期优先股股息支付日全部或部分赎回注销本次发行的该期优先股。

  2022年12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赎回优先股的议案》,现将赎回事项提示如下:

  一、赎回规模

  “牧原优01”共计24,759,300股,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总规模247,593万元人民币。公司本次拟全额赎回“牧原优01”。

  二、赎回价格

  “牧原优01”的赎回价格为优先股票面金额(100元/股)加当期已决议支付但尚未支付优先股股息(6.8元/股)。

  三、赎回时间

  “牧原优01”固定股息发放日,即2022年12月26日。

  四、付款时间及方法

  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向优先股股东支付其所持有的优先股票面金额(100元/股)和2021年12月26日至2022年12月25日持有期间的固定股息(6.8元/股)。

  五、赎回程序

  2017年5月25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方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批准以及市场情况,全权办理与赎回相关的所有事宜。

  2022年12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赎回优先股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赎回事项。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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