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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下转C3版)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的行业目录及分类原则,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铭股份”、“发行人”或“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35专用设备制造业”。本次发行价格40.50元/股对应发行人2021年扣非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3.00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34.29倍(截至2022年12月15日),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滚动平均市盈率29.51倍(截至2022年12月15日),低于剔除极值和异常值影响后的可比公司2021年扣非静态市盈率的算数平均值36.19倍(截至2022年12月15日),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1.鸿铭股份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67号],以下简称“《注册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21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1〕919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颁布的《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1〕21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文件,以及深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2.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发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网上申购、缴款、弃购股份处理及中止发行等环节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东莞证券”)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0.50元/股。投资者按照本次发行价格于2022年12月20日(T日,申购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2022年12月22日(T+2日)公告的《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2年12月22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5)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3.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及2022年12月19日(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网上的《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4.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会后事项。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发行。

  2.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截至2022年12月15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34.29倍。本次发行价格40.5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1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3.00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34.29倍(截至2022年12月15日),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滚动平均市盈率29.51倍(截至2022年12月15日),低于剔除极值和异常值影响后的可比公司2021年扣非静态市盈率的算数平均值36.19倍(截至2022年12月15日),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发行人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低于剔除极值和异常值影响后的可比公司2021年扣非静态市盈率的算数平均值、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滚动平均市盈率主要系:

  ①发行人定位于服务精品包装盒客户,产品附加值高,盈利能力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

  ②公司技术具有创新性,部分产品实现了进口替代。

  ③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发行人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发行人产品的销售净利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均显著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④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在精品包装盒生产设备领域,公司产品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

  ⑤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发行人长期以来专注于部分较高技术含量和产品附加值的细分领域,研发项目比较有针对性,研发效率较高,各项研发投入有效地提高了产品品质、丰富了产品类型,促进了公司产品业务规模的增长。

  3.本次公开发行股数为1,250.00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28,339.24万元。若本次发行成功,按本次发行价格40.50元/股、发行股份数量1,250.00万股计算,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50,625.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预计发行费用7,870.85万元(不含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42,754.15万元,超出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部分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用途。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4、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2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经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2083号文同意注册。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并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鸿铭股份”,网上申购代码为“301105”。

  3、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1,250.00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00%,其中网上发行1,25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为3,750.00万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为5,000.00万股。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4、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的发行价格为40.50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发行市盈率为:

  (1)24.7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2.6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3.0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0.2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不超过2022年12月15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34.29倍。

  5、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50,62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7,870.85万元(不含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42,754.15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已于2022年12月16日(T-2日)在《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n)查询。

  6、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T日)09:15-11:30、13:00-15:00。

  2022年12月20日(T日)前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22年12月16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可通过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按2022年12月16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的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和当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2,5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2年12月22日(T+2日)公告的《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网上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7、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七、中止发行情况”。

  8、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2年12月16日(T-2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n)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9、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网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发行价格

  (一)发行定价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的发行价格为40.50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4.7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2.6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3.0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0.2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二)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1.与行业和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2022年12月15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34.29倍,最近一个月的平均滚动市盈率为29.51倍。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信息,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数据截至2022年12月15日

  注1:前20个交易日(含当日)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含当日)成交总额/前20个交易日(含当日)成交总量;

  注2:市盈率计算如存在位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3:2021年扣非前/后EPS=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2022年12月15日总股本;

  注4:扣非前/后滚动市盈率=前20个交易日均价÷(过去4个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累计归母净利润÷2022年12月15日总股本);

  注5:鸿铭股份市盈率按照发行价40.50元/股、发行后总股本5,000.00万股计算。

  注6:计算市盈率平均值时剔除了极值和异常值(斯莱克、新美星)的影响。

  本次发行价格40.50元/股对应发行人2021年扣非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3.00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34.29倍(截至2022年12月15日),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滚动平均市盈率29.51倍(截至2022年12月15日),低于剔除极值和异常值影响后的可比公司2021年扣非静态市盈率的算数平均值36.19倍(截至2022年12月15日),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与可比上市公司对比

  斯莱克、新美星、中亚股份、赛腾股份与发行人均属于自动化包装设备领域,其中新美星、中亚股份的包装设备主要为纸包装设备,但应用领域为液态包装;斯莱克主要从事金属包装装备的生产和销售;赛腾股份主要产品包括自动覆膜包装设备。由于选取的同行业可比公司与公司所属细分行业不同,主营业务、主营产品、应用领域、发展阶段等方面与公司均有不同,因此市盈率存在一定差异属正常现象。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营产品、应用领域列示如下:

  (1)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发行人具有以下竞争优势:

  ①发行人定位于服务精品包装盒客户,产品附加值高,盈利能力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

  纸包装盒生产设备行业是一个涵盖范围较为广泛的行业,公司定位于服务精品包装盒生产企业,专注于部分较高技术含量和产品附加值的细分领域,而较少涉足竞争激烈的大规模、同质化产品的竞争领域,通过差异化的策略参与市场竞争。

  公司客户主要包括国内外主要印刷包装盒生产企业,截至本发行与承销方案出具日,公司已开展稳定合作的印刷包装行业客户主要包括裕同科技、美盈森、金箭印刷、重庆海派、新洲印刷、PT.SatyamitraKemas Lestari(印度尼西亚)、Goldsun Packaging & Printing Joint Stock Company(越南)等。上述客户中,根据《印刷经理人》杂志发布的“2021中国印刷包装企业100强排行榜”,客户裕同科技(002831.SZ)排名第二,客户美盈森(002303.SZ)排名第七,PT.SatyamitraKemas Lestari系印度尼西亚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SMKL。上述客户主要为国内外知名的消费电子、食品、化妆品、烟酒、服装服饰品牌的精品包装盒供应商。上述客户对供应商的研发技术能力、生产制造能力、售后服务能力、管理水平、设备稳定性等方面有较为严格的要求,相应的该等客户也愿意为其供应商提供合理的利润空间。

  在产品类型和应用领域方面,公司不单纯追求产品产量的规模和产品种类的数量、不以广泛覆盖产品种类为目标,而是专注于寻求下游市场中最具价值的特定细分市场,并在该细分领域内深入了解客户需求,持续投入资源进行研发,形成在细分领域内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产品。

  ②公司技术具有创新性,部分产品实现了进口替代

  20世纪80年代以前,我国包装机械主要从意大利、日本等世界机械设备制造强国进口。随着我国机械工业的崛起和伴随机械设备结构调整的大环境,国内包装机械企业逐渐突破了国际生产商垄断竞争格局,机械制造与国外发达国家的水平差距不断缩小,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如工作速度、定位精度、运行稳定性、自动化程度等已经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在国内企业中,公司较早地完成了智能包装设备及配套设备的技术研发并实现规模化生产,2006年,公司自主研发的HM-ZD600系列产品开始上市销售,后续,公司陆续研发出HM-ZD240系列、HM-ZD6418系列、HM-ZD2418系列、HM-ZD350系列等智能包装设备及配套设备。公司依靠先进的技术工艺水平,部分产品在定位精度、生产速度、过胶方式等方面已基本达到甚至部分超过艾迈奇、日本府中等国际领先精品包装盒生产企业同类产品,实现了部分进口替代。

  总体来看,虽然公司与上述可比公司均从事自动化包装设备研发、生产与销售,但是由于公司的定位和发展战略、技术水平、产品和客户结构等各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公司产品的销售净利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均显著高于上述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因此公司技术溢价较高。

  (2)发行人的行业地位

  自动化包装设备行业终端应用领域众多、市场空间广阔,且随着技术和市场需求的不断发展,其应用领域及市场空间仍在持续增长;发行人在部分细分领域内的技术和工艺水平、产品盈利能力等方面已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在行业内形成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较强的市场影响力。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具体产品和下游应用领域均有所不同,其披露的行业地位情况如下:

  发行人专注于寻求部分较高技术含量和产品附加值的细分市场,较少涉足竞争激烈的大规模、同质化产品的竞争领域。发行人的精品包装盒生产设备根据精品包装盒的不同及客户需求对生产线进行改进,对其技术、设备稳定性、品牌和人才等各方面都有较高的要求,存在较高的行业准入门槛和技术壁垒;同时与上述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发行人产品下游主要应用领域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客户集中在消费类电子包装盒、食品烟酒盒、医药保健品盒、化妆品盒、珠宝首饰盒、礼品盒、服装服饰盒等各类精品包装盒及纸浆模塑制品等行业。

  发行人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具备一定生产规模且自主研发了多项核心技术,在此基础上,发行人专注于开拓精品包装细分领域,在精品包装盒最大成型尺寸、定位精度、生产速度、面纸高度、过胶方式各方面持续投入资源,从而在细分领域内形成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技术和产品。

  (3)发行人的技术水平

  ①发行人的技术先进性

  通过持续多年的研发投入和技术积累,公司目前已具有行业较高的技术水平。2019年8月,公司产品入选《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9年版)》。2019年12月3日,广东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出具《科技查新报告》(报告编号:201912955),公司研发的“双工位抱盒成型技术”、“快速换模结构及系统”、“封闭式钣金护罩结构”在已见文献报道中未见有相关内容报道。2020年1月,公司生产的HM-ZD6418全自动制盒机入选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评选的《2019年度东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2021年10月,公司生产的HM-ZD350全自动制盒机入选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评选的《2021年度东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公司在自动化包装设备领域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和能力,凭借多年积淀,发行人已取得专利285项,其中发明专利44项、实用新型专利239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公司及子公司已取得软件著作权62项。同时,公司拥有专注于包装专用设备行业多年的研发团队,熟悉行业特点和行业发展趋势,能够及时开发出满足客户和市场需求的产品。

  公司的技术优势主要体现为在某些细分领域内的技术优势,而这种技术优势随着公司在这些领域内的持续深入研究又得以不断提升,从而为公司在这些领域内拥有持续的竞争优势提供了有力保障。

  ②关键技术指标

  A.与国外竞争对手比较

  包装专用设备行业属于充分竞争性行业,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全球范围来看,包装专用设备的生产主要集中在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以及中国等发展中国家。虽然,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包装专用设备产业发展时间早,包装专用设备的技术和质量水平较高,是包装专用设备主要的市场和制造地,但是,公司在定位精度、生产速度、过胶方式等方面已经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公司与国际厂商艾迈奇、日本府中具体对比情况如下:

  B.与国内竞争对手比较

  国内包装专用设备行业经过不断地积累、成长,出现了以鸿铭股份、正润机械和中科包装等为代表的具备自主设计、制造能力的优质企业。公司在与国内包装专用设备制造厂商的竞争过程中,通过不断推出如HM-6418系列、HM-350系列、HM-6435系列等在自动化程度、生产速度、定位精度、尺寸范围、纸盒生产类型、过胶方式等方面具有相对领先优势的产品,进而在与国内竞争对手的竞争中取得竞争优势。公司与正润机械、中科包装主要参数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在纸盒最大成型尺寸、定位精度、生产速度、面纸高度、过胶方式方面与国内主要竞争对手正润机械、中科包装相比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C.部分性能不易量化但具有较明显的竞争优势

  公司在纸盒最大成型尺寸、定位精度、生产速度、面纸高度、过胶方式以及纸盒最小成型尺寸、灰板高度等易于量化的技术参数方面与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具有竞争优势,由于自动化包装设备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综合性,部分竞争优势难以具体量化,如公司在自动化程度、良品率、制盒种类、安全性等方面与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a.自动化程度较高

  通过信息化的应用实现了制盒设备的参数化智能调节,运动控制器通过工业网络与触摸屏上位机进行数据交换,在生产过程中,只需在触摸屏上位机输入产品尺寸和模式参数,即可实现各个机械部位自动归位和模式切换,在解决了客户小批量生产的关键性难题的同时,大幅提升了包装设备的自动化水平。

  b.良品率较高

  一方面,公司自主研发的视觉检测系统,可自动检测盒坯定位过程中存在的外观缺陷、位置缺陷等情形,结合公司自主研发的自动纠错功能模块,实现自动坐标修正、位置匹配,大幅提高了公司的产品质量;另一方面,公司自主研发的自动化连线工序调度系统,将包装盒自动化生产设备与称重机、品检机等串联为包装盒自动化生产线,可自动检测并剔除不良品,在大幅提高生产效率的同时,可将良品率提升至99.90%以上。

  c.异形盒种类较多

  公司自主研发的多模式成型制盒技术,在无需调整制盒设备整体结构的情况下,通过采取更换生产单元模块的方式,实现了带底盒、三边盒、封闭盒、连体盒、书套盒、斜边盒等15款异形盒生产模式的切换,改变了行业内异形盒主要依靠手工制作的生产方式,实现了异形盒生产的自动化,大幅提高了异形盒生产的速度及质量。

  d.安全性较高

  公司自动化包装设备通过机电一体化设计,赋予自动化包装设备自动监控、动态控测、报警等功能,还具有安全联锁控制、过载和失控保护等功能,在设备中配置封闭式安全护罩,可最大程度降低工人的操作失误带来的人身伤害风险,具有较高的安全性能。

  综上,公司在自动化包装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等方面,拥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可凭借上述核心竞争力实现自动化包装设备业务的持续增长。

  ③发行人的技术产业化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创新与研发工作,经过多年的不断发展,已形成高效的研发体系。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研发体系以及形成了专业的研究团队,聚焦公司核心技术领域技术研发以及相对应的产业化技术开发实施。凭借上述自主研发的创新技术,公司主要产品实现了量产和销售,实现了产品创新和对进口自动化包装设备的替代,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1-6月,公司依靠核心技术开展业务经营,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91.38%、82.49%、91.72%和94.54%,公司的主要技术均较好地转化为实际生产经营。

  ④产品主要应用于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细分市场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类电子包装盒、食品烟酒盒、医药保健品盒、化妆品盒、珠宝首饰盒、礼品盒、服装服饰盒等各类精品包装盒的生产。精品包装与其他普通包装相比,生产工艺复杂,包括印刷、烫金、覆膜、模切、过胶、定位、抱盒、开槽、贴胶等多道工序,对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的稳定性、定位精度、过胶方式等技术要求较高,其主要功能是为消费类产品提供外观美化、防伪及正版宣示、功能说明以及运输保护等,应用领域为精品包装领域,其单价往往较高。

  进入客户精品包装的供应链相对于普通产品来说难度更大、技术要求更高、认证更为严格,但是同时意味着竞争对手更少、与客户的合作更为稳定、利润空间更大,也体现了公司产品已达到较高的技术水平。

  (4)发行人的研发情况

  ①研发费用

  公司长期以来专注于部分较高技术含量和产品附加值的细分领域,在特定的细分领域内形成了较强的技术优势。目前公司已获得发明专利44项,另有29项发明专利申请已获受理,在自动化包装设备领域形成了10项核心技术,并有天地盖双通道制盒技术、连体盒的自动化连线组装技术等多个在研项目。(下转C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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