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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2年三季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ST奇信          公告编号:2022-16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1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关于对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三季报的问询函》(公司部三季报问询函〔2022〕第1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在2022年12月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披露了《关于延期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三季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54),于2022年12月13日披露了《关于再次延期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三季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57),延期至2022年12月19日将相关回复内容对外披露。

  延期期间,公司积极推进问询函回复相关工作。由于问询函部分问题的回复尚需作进一步补充、核实和完善,因此,公司无法在上述延期后的时限内予以回复并披露。为确保回复内容及后续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再次申请延期回复,预计不晚于2022年12月26日前完成问询函回复事项并及时披露公告。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进一步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尽快就问询函涉及的问题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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