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766 股票简称:隆鑫通用 编码:2022-0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促进上市公司完善公司治理,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证监局指导,重庆上市公司协会联合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的“重庆辖区2022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
本次活动将于2022年12月23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进入本公司互动平台参与交流。
届时,公司董事长涂建华先生、财务总监王建超先生和董事会秘书叶珂伽女士将就投资者关心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一对多”形式的在线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参与本次活动。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0日
股票代码:603766 股票简称:隆鑫通用 编码:临2022-049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票
及对应红利解除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提示:
●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2司冻1215-1号)及《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京02执700号〕,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解除其在(2021)京02执700号之二中执行对被执行人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鑫控股”)持有的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37,651,000股股票及对应的2019年第一次、2020年第一次和2021年第一次现金红利的轮候冻结。
● 目前,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程序已转入执行阶段,各方将按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开展执行工作。重整计划顺利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若重整不能顺利实施,控股股东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隆鑫控股持有公司1,028,236,055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50.07%,其中,累计质押1,027,668,574股,占隆鑫控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99.94%,占公司总股本的50.04%;累计被冻结/轮候冻结1,028,236,055股,占隆鑫控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100%,占公司总股本的50.07%。
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临2021-063),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因与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公证债权文书一案,其持有的公司137,651,000股股票及部分股票对应的2019年第一次、2020年第一次现金红利被司法轮候冻结。
一、本次解除轮候冻结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隆鑫控股通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2司冻1215-1号)及《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京02执700号〕,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解除上述137,651,000股股票及2019年第一次640,121,469份、2020年第一次640,121,469份和2021年第一次137,651,000份红利的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如上表所示,本次解除后,隆鑫控股仍存在被其他方司法轮候冻结的情形。
二、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隆鑫控股持有公司1,028,236,055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50.07%,其中,累计质押1,027,668,574股,占隆鑫控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99.94%,占公司总股本的50.04%;累计被冻结/轮候冻结1,028,236,055股,占隆鑫控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100%,占公司总股本的50.07%。
2、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披露了《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批准控股股东重整计划的公告》(临2022-045),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程序已转入执行阶段,各方将按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开展执行工作。重整计划顺利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若重整不能顺利实施,控股股东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公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组织机构、财务等方面与隆鑫控股保持相互独立。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控股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或为控股股东提供违规担保等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4、公司将与隆鑫控股保持密切沟通,持续关注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票冻结情况及其重整事项的最新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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