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5 证券简称:*ST泽达 公告编号:2022-06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制定了《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该预案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稳定股价预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根据《稳定股价预案》,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36个月内,公司股票如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则触发股价稳定方案的启动条件。如股价稳定方案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至股价稳定方案尚未正式实施前或在实施股价稳定方案过程中,公司股票出现某日的收盘价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可中止实施股价稳定方案;中止实施股价稳定方案后,自上述股价稳定方案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12个月内,如再次出现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则应继续实施股价稳定方案。上述具体措施执行的优先顺序为本公司回购股份为第一顺位,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为第二顺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为第三顺位。
根据2022年4月30日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10.26元。自2022年11月22日起至2022年12月19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达到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
根据《稳定股价预案》,自股价稳定方案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公司董事会应在5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告知稳定方案履行义务人。公司将于2022年12月24日前召开董事会,制定并公告具体的稳定股价措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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