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2年12月19日下午14: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洲石路奋达科技园办公楼702会议室
3.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肖奋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15,965,5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7577%。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14,784,2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6929%;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181,2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47%。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181,2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4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选举肖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15,074,79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54%;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90,5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922%。
1.02选举谢玉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15,074,79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54%;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90,5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922%。
1.03选举肖韵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15,074,79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54%;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90,5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922%。
1.04选举肖晓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15,074,79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54%;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90,5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922%。
以上议案获得通过。
2.00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选举王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15,084,79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00,5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387%。
2.02选举秦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15,084,799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00,5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390%。
2.03选举郑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15,084,79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00,5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387%。
以上议案获得通过。
3.00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01选举曾秀清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615,084,79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00,5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387%。
3.02选举王乃奎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615,084,79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00,5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389%。
以上议案获得通过。
4.00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4.01关于独立董事王岩先生的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615,047,895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10%;反对917,67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6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149%;反对917,6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8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02关于独立董事秦伟先生的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615,837,39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2%;反对128,17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53,0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1493%;反对128,1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5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03关于独立董事郑丹女士的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615,047,895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10%;反对917,67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6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149%;反对917,6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8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以上议案获得通过。
5.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5,047,895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10%;反对917,67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6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149%;反对917,6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8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彭素球、欧晓銮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6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暨部分董事、监事任期届满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召开了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4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了2名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同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以上任期均为自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简历详见附件),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具体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肖奋、谢玉平、肖韵、肖晓
独立董事:王岩、秦伟、郑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简历详见附件),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具体成员如下:
股东代表监事:曾秀清、王乃奎
职工代表监事:江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人数未低于监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部分董事、监事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宁清华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郭雪松先生、黄汉龙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公司在此对宁清华女士、郭雪松先生、黄汉龙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0日
附:董事及监事简历
1、肖奋先生,196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6年毕业于江苏工学院(现江苏大学),历任深圳安华铸造工业公司技术质检部部长,深圳宝安源发电声器材厂厂长、总经理;1993年创办深圳宝安奋达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身)并担任董事长、总经理,2010年10月起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兼任深圳市宝安区上市企业协会会长。
肖奋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535,927,372股股份,为董事及副总经理肖韵女士之父亲,董事及财务总监肖晓先生配偶之哥哥,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肖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谢玉平女士,197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年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获学士学位,后完成中国人民大学MBA课程,2019年获得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学位。1998年起历任奋达科技设计师、设计主管、研发部经理、总裁办主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6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22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
谢玉平女士直接持有上市公司3,154,986股股份,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谢玉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肖韵女士,1990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King's College London,研究生毕业于Birkbeck College, University Of London。2014年至2017年任深圳市朗图品牌设计有限公司艺术总监;2017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21年8月起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肖韵女士直接持有上市公司33,964,253股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长肖奋先生之女儿,为董事及财务总监肖晓先生之侄女,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肖韵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肖晓先生,196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职于广东省第一轻工业厅、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1999年起历任奋达科技总经理助理、运营总监、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2021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22年6月起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肖晓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38,953,377股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长肖奋先生之妹夫,为董事及副总经理肖韵女士之姑丈,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肖晓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王岩先生,195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企业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中级会计师。1982年起历任化学工业部规划局计算机工程师,招商局集团蛇口港务公司生产管理部、市场经营部、投资发展部等部门经理,招商局蛇口控股股份公司总经济师,西南政法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华南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王岩先生已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王岩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王岩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秦伟先生,1979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学士、经济学硕士。秦伟先生为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2004年起历任深圳中诚信信用管理有限公司高级信用分析师、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董事、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厦门泰亚鼎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创始人。秦伟先生已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秦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秦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郑丹女士,1965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理学硕士,高级经济师。郑丹女士拥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自1996年起历任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会主席、深圳赛格智美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总裁、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控中心负责人、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深圳市上成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天德普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郑丹女士曾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第二届董秘委员会常委、区域召集人,连续七届获得《新财富》中国上市公司金牌董秘的荣誉称号,并成为《新财富》金牌董秘“名人堂”成员,现为《新财富》“金牌董秘”评选专家委员会委员。郑丹女士已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郑丹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郑丹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曾秀清女士,196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7年参加工作,先后任职于香港共同实业有限公司统计部,利得威电子有限公司财务部。1994年加盟本公司,历任公司出纳、银行会计、资金主管,现任公司资金副总监;2013年4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曾秀清女士直接持有上市公司2,784,307股股份,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曾秀清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王乃奎先生,198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硕士,本科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拥有基金从业资格。自2008年起历任中信金创(厦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研究员、深圳长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深圳市泓锦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现任公司投资总监。
王乃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王乃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江念女士,198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本科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拥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4年起历任广州市奋达音响有限公司策划文案、奋达科技战略办专员、培训副主管、总裁办主管、经理;现任深圳市奋达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
江念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江念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5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一致同意选举江念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将与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公司监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2月20日
附:江念女士简历
江念女士,198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本科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拥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4年起历任广州市奋达音响有限公司策划文案、奋达科技战略办专员、培训副主管、总裁办主管、经理;现任深圳市奋达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
江念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江念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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