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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95         证券简称:甬金股份        公告编号:2022-118

  债券代码:113636         债券简称:甬金转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以通讯形式参加的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祁盼峰先生主持,经监事会全体监事研究决定,通过决议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5)。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6)。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3995        证券简称:甬金股份       公告编号:2022-115

  债券代码:113636        债券简称:甬金转债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甬金股份”)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86号)核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8,085,471.7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991,914,528.3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17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实收情况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755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华泰联合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12月19日,公司已将前次临时补流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的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截至2022年12月19日,存放于各银行专户的募集资金如下:

  

  注:上述招行账户已于2022年7月14日注销。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不影响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2亿元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的预计进度,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该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分别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意见,决策程序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可满足公司经营性资金需求,有利于优化资金结构,降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可满足公司经营性资金需求,有利于优化资金结构,降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1、甬金股份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2、甬金股份承诺本次使用不超过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3、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甬金股份本次以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3995         证券简称:甬金股份        公告编号:2022-116

  债券代码:113636         债券简称:甬金转债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金股份”或“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86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方式,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方式,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00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10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用558.00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金额为99,442.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发行手续费及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50.55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9,191.4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55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19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二、 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为“年加工19.5万吨超薄精密不锈钢板带项目”,截至2022年12月19日,该募投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三、 募集资金管理和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19日,本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注:上述招行账户已于2022年7月14日注销。

  四、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的原因

  (一) 募投项目延期概况

  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对相关募投项目进度规划进行调整,拟将“年加工19.5万吨超薄精密不锈钢板带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二)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自可转债募投项目实施以来,公司根据总体战略布局,结合业务发展需求,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入,避免设备设施闲置浪费。由于该募投项目整体工程量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较多不可控因素。受国际局势和疫情影响,部分进口设备到货时间存在延迟,导致设备安装调试时间相应推迟,目前该项目三条生产线的轧机均已安装完成,其他如退火炉、拉矫机等设备尚处安装阶段。考虑到后续春节假期和外籍工程师的往返时间,该项目设备安装调试仍需较长周期,各条生产线预计于2023年4月开始全线陆续调试,预计6月底基本能达到全流程试生产。公司经审慎研究论证,将“年加工19.5万吨超薄精密不锈钢板带项目”计划完工日期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

  (三)为保障募投项目延期后按期完成拟采取的措施

  为保证募投项目本次延期后能够按期完成,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由专人负责该募投项目相关工作的协调与沟通,保质保量加快进度,确保不出现关键节点延后的情形;

  2、指定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责任部门积极与项目相关方的沟通与协调,严格监督募投项目进展情况,确保募投项目进度,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3、对设备调试情况保持关注,对于可能拖延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及时向公司负责人汇报。

  五、 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安排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的变化,虽然对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造成一定影响,但并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系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求进行调整,未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年加工19.5万吨超薄精密不锈钢板带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七、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募投项目的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客观情况和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事项是根据项目安排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变化,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同意甬金股份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八、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3995         证券简称:甬金股份        公告编号:2022-117

  债券代码:113636         债券简称:甬金转债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12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形式参加的董事8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兼总经理周德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5)。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6)。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五)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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