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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累计利息收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2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

  公司已于2022年12月19日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5,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5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0 日上午11:00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汝捷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2月14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为了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情况详见于2022年12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内容详见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开展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有效期内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的业务,前述产品到期后,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情况详见于2022年12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内容详见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加速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周转,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同意公司与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上述额度自双方正式签署保理业务合同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情况详见于2022年12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

  三、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6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0日上午11:00时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良秀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2月14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情况详见于2022年12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2.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具体情况详见于2022年12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三、 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7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按期全部归还上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至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2 号)核准,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98,529,411.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6.80 元。截至 2021年12月2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669,999,994.8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6,842,798.6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63,157,196.18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840 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相关监管协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19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97,147,887.48 元,其中: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1年12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将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在2022年12月19日将2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充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目的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为了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所需,对流动资金需求量增加,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4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改善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 1,800 万元,可有效提升经营效益。

  (二) 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如募投项目需要使用该部分已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时,以自有资金及时予以归还,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建设项目的正常进行。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该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五、专项意见

  1、董事会意见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为了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和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8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因上述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即将到期,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产品到期后,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2 号)核准,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98,529,411.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6.80 元。截至 2021年12月2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669,999,994.8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6,842,798.6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63,157,196.18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840 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相关监管协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19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97,147,887.48 元,其中: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及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整体规划,存在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也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

  三、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以及额度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在前述产品陆续到期后,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三)投资期限

  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四) 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如募投项目需要使用该部分已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时,以自有资金及时予以归还,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建设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此次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组织实施现金管理相关事项的实施。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实施。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的产品不用于质押。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由商业银行发行并提供保本、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品,风险可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同时,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六、 专项意见说明

  1、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开展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有效期内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的业务,前述产品到期后,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能够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和制度, 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3、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4、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基于以上意见,东北证券对雪人股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9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召开第五届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为加速公司流动资金周转,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拟与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合作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本次拟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上述额度自双方正式签署保理业务合同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一、保理业务的主要内容

  1、业务概述:公司作为转让方,将应收账款转让给合作机构,合作机构根据受让的应收账款向公司及子公司支付保理款。

  2、合作机构: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等,具体合作机构根据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合作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及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3、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项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4、保理融资金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5、保理类型: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方式或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保理方式。

  6、保理融资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7、实施方式:在获得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可加速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优化资金结构。本次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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