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2-097
债券代码:128025 债券简称:特一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与广州呼吸健康研究院签署的《关于止咳宝片治疗流感病毒感染后咳嗽及肺部炎症的药效机制和物质基础研究的委托协议》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风险。
2、 本次《关于止咳宝片治疗流感病毒感染后咳嗽及肺部炎症的药效机制和物质基础研究的委托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委托协议签署概述
近日,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特一药业”)与广州呼吸健康研究院签署了《关于止咳宝片治疗流感病毒感染后咳嗽及肺部炎症的药效机制和物质基础研究的委托协议》(以下简称“《委托协议》”),旨在通过对止咳宝片治疗流感病毒感染后咳嗽及肺部炎症的药效机制和物质基础研究,增加其对呼吸道病毒感染引起的气道炎症、咳嗽及痰液增多的适应症,丰富产品疗效,以提升产品在市场的被认可度,进一步提升产品品牌力及市场营销能力。
本次签署的《委托协议》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协议具体实施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 合作方介绍
单位名称:广州呼吸健康研究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100G33954368J
法定代表人:何建行
开办资金:892万人民币
住所:广州市沿江路151号
经营范围:承担呼吸专业医学研究及相关专业培训
广州呼吸健康研究院在领军人物钟南山院士的带领下,坚持基础研究与临床医学的紧密结合,不断开拓创新,逐步发展壮大。经过长期凝炼,广州呼吸健康研究院逐步形成了稳定、富有特色的研究方向,集中在重大呼吸道传染病与肺损伤、支气管哮喘与慢性咳嗽、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和肺部肿瘤四个领域。其战略定位是面向国家呼吸疾病研究所的重大需求,瞄准国际呼吸疾病领域临床与基础研究的前沿,凝聚和培养一批国内外呼吸疾病相关研究领域杰出科学家的创新团队。广州呼吸健康研究院现已建成国家呼吸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临床药物试验机构(呼吸专业)及五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呼吸内科、重症医学、变态反应疾病学、肿瘤学和胸外科)和一个国家重点建设学科(中西医呼吸)。
公司与合作方广州呼吸健康研究院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广州呼吸健康研究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委托协议》主要内容
1、主体
委托单位: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单位:广州呼吸健康研究院
2、合作目的:就公司对止咳宝片治疗流感病毒感染后咳嗽及肺部炎症的药效机制和物质基础研究的相关事项,委托广州呼吸健康研究院进行研究和与其他科研院所的分工协作,形成企业与研究院所的产学研合作和互利共赢。
3、委托事项:公司委托广州呼吸健康研究院对公司拥有的止咳宝片开展治疗流感病毒感染后咳嗽及肺部炎症的药效机制和物质基础研究工作。
4、研究目标:
以止咳宝片治疗外感咳嗽病和风寒恋肺症为依据,探索其治疗感染后咳嗽的特色,阐释其药效机制,解答西医对其科学性的疑问,为其临床定位提供依据,从而完善构建止咳宝片在呼吸疾病尤其是流感病毒感染致咳嗽及肺炎中的确切疗效的新证据链。
预期通过持续的科学研究用现代药理学研究使西医理解其宣肺祛痰和止咳平喘的功效,逐渐形成中西医结合防治上呼吸道感染新理念,以提升产品在市场的被认可度。
四、对公司的影响
1、近年来,国家大力促进中医药发展,同时全球老龄化加剧、居民健康意识提升。随着国内新冠疫情的逐步控制,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二十条”疫情防控措施发布,明确要求加快新冠肺炎治疗相关药物储备,重视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优势,做好有效中医药方药的储备等。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越来越旺盛,中医药市场将加速复苏,特别是与肺炎防治相关的药品以及防疫物资将迅猛增长。公司在“专注医药产业,弘扬企业文化,成就百年企业”的目标愿景和“专一专业”的核心理念指导下,一直在中医药领域深耕细作,在中医药产品及公司品牌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形成了以特一牌止咳宝片为核心的特色OTC系列产品。后期,公司将进一步发展和传承特色中药产品,对现有中成药产品开展系统的上市后再评价,对特色中成药产品进行二次开发,来拓展新适应症及适用人群,在对中成药的传承精华守正创新的同时,让更多患者受益。本次合作,有利于双方发挥各自资源优势,通过研究探索止咳宝片在呼吸疾病尤其是流感病毒感染致咳嗽及肺炎中的确切疗效,以提升产品在市场的被认可度,进一步提升产品品牌力及市场营销能力。
2、若后续合作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的业务开拓及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
3、本委托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委托协议》对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本协议在履约的过程中,可能存在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等方面的不确定性或风险,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风险;委托协议中涉及的经营目标不代表业绩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 公司最近三年内披露的框架协议进展情况
1、2020年8月5日,公司与广东省东莞国药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旨在更好地服务终端顾客,强化特一品牌影响力,加强与区域连锁药店的直接联系,完善营销渠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与广东省东莞国药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目前该协议正常履行中。
2、2021年7月5日,公司与广州海博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博特”)签署了《中药大品种培育战略合作协议》,旨在加强对现有中成药的传承和开发;并于同日与海博特就公司皮肤病血毒丸治疗痤疮(青春痘)的多中心临床研究达成协议,签署了《技术服务合同》作为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进展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与广州海博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及技术服务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目前该协议正常履行中。
3、2021年12月23日,公司子公司广东特美健康科技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美健康”)与北京童康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苹果儿科”(童康汇旗下品牌))及相关方签署了《投资协议》,特美健康以自有资金通过现金方式参与小苹果儿科C轮增资,并已取得小苹果儿科2.2323%的股权。特美健康已退出广州特壹美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不再持有其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二) 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的持股情况变化及未来三个月内的股份减持计划
1、经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一致行动人许丽芳女士由于个人资金需求,于2022年11月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的部分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此外,在本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其他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
2、经自查,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陈习良先生由于个人资金需求,计划在未来六个月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94)。此外,未来三个月,其他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暂不存在股份减持计划。若未来三个月内上述主体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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