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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摘要)

  股票简称:TCL科技            股票代码:000100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二二年十二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2,806,128,484股

  2、发行价格:3.42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9,596,959,415.28元

  4、募集资金净额:9,474,694,686.16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2,806,128,484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2年12月22日,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投资者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上市公告书(摘要)中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注1:本上市公告书(摘要)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均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2:如无特殊说明,本报告书中的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为合并报表数据。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TCL Technology Group Corporation

  成立日期:1982年3月11日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TCL科技

  股票代码:000100

  上市时间:2004年1月30日

  法定代表人:李东生

  董事会秘书:廖骞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三路17号TCL科技大厦

  邮政编码:516001

  注册资本:14,265,763,123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195971850Y

  联系电话:0755-33311666

  网址:https://www.tcltech.com/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半导体、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新型光电、液晶显示器件,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创业投资业务及创业投资咨询,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参与发起创业投资机构与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不动产租赁,提供信息系统服务,提供会务服务,提供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和电子产品技术开发服务,软件产品的开发及销售,专利转让,代理报关服务,提供顾问服务,支付结算。(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21年4月8日,TCL科技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2、2021年4月30日,TCL科技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3、2021年11月1日,TCL科技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

  4、2022年4月13日,TCL科技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5、2022年4月29日,TCL科技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2年7月25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022年7月28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58号)核准了本次发行,公司于2022年8月1日收到该批复并进行了公告。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1、2022年12月8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2022]000708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2022年12月5日16:00时止,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19家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共计人民币9,596,959,415.28元。

  2、2022年12月8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2022]000709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2022年12月6日止,TCL科技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收到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9,596,959,415.28元。扣除本次发行的保荐承销费用、律师费、审计验资费、信息披露费及股权登记费(不含增值税)等合计人民币122,264,729.12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74,694,686.16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2,806,128,484.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6,668,566,202.16元。所有增加的出资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投入。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本公司已于2022年12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普通股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为2,806,128,484股,符合证监会《关于核准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58号)中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的要求。

  (三)发行方式及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承销方式为代销。

  (四)锁定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而认购的股份因送红股、转增股本等情形而增持的部分,亦应遵守前述锁定期的约定。

  (五)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六)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2022年11月28日)。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发行底价),即3.41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上款描述确定的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接受市场询价,并由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3.42元/股,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七)募集资金量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96,959,415.2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22,264,729.1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74,694,686.16元。发行费用明细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八)申购报价情况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1月30日,在发行见证律师的见证下,向284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请文件。上述特定投资者包括发行人前二十大股东(剔除关联方)、基金公司69家、证券公司36家、保险机构29家和其他130家已向发行人或联席主承销商表达过认购意向的投资者。

  自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报送中国证监会后至申购报价日(2022年11月30日),联席主承销商收到广东正圆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29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因此,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名单基础上,增加29名投资者,并向其补充发送了认购邀请文件。

  认购邀请书的发送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申购报价情况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2022年11月30日9:00-12:00为集中接收报价时间。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考虑到本次发行规模较大,为保障本次发行增加两个传真号码0755-33066076、33089852。在发行见证律师的见证下,经联席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截止2022年11月30日12时整,本次发行共有20家询价对象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了申购报价文件。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除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交申购报价文件外,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之外的投资者还需在2022年11月30日12:00之前向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专用缴款账户划付认购保证金人民币3,0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仟万元整)。除9家询价对象无需缴纳保证金外,其余11家询价对象均在2022年11月30日12:00前向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指定银行账户足额划付了申购保证金。

  此外,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收到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缴纳的申购保证金,但截至2022年11月30日12:00时,未收到其报价单。

  本次发行最终有效报价投资者为20名,报价区间为3.41-3.85元/股,具体情况如下(同一询价对象按照其报价从高到低排列):

  (九)发行对象

  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报价的询价对象共20家,经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确认:有效认购对象20家,获得配售认购对象19家,获得配售的金额为9,596,959,415.28元,获得配售的股数为2,806,128,484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量为2,806,128,484股,未超过证监会核准的发行规模上限(2,806,128,484股)。发行对象19家,未超过35家,且全部以现金认购,认购价格为3.42元/股,不低于3.41元/股,最终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与获配数量如下:

  (十)发行对象募集资金来源的说明

  经核查,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联席主承销商及前述主体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或向发行对象直接或间接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等相关规定。

  四、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17814402

  类型: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482,054.6829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天台县、浙江省苍南县以外区域);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上市证券做市交易。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59284XQ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890,667.1631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贺青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融资融券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00019382F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注册资本:461,078.7639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5、UBS AG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QF2003EUS001

  类型:QFII

  注册资本:385,840,847 瑞士法郎

  法定代表人:房东明

  住所:Bahnhofstrasse 45, 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4051B asel, Switzerland

  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126335439C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762,108.7664万元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921X6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1,306,42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周杰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直接投资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公司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从事金融产品等投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晓峰2号致信基金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069360143D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35,833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高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QIU GUOLU)

  住所: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奉村路458号1幢221室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资管-中国银行-国寿资产-PIPE2020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2101M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军辉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7号中国人寿中心14至18层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受托或委托资产管理业务;与以上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1、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533137K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36,172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周易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32-42楼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12、沈锐进

  类型:境内自然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330184********4317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

  1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10924339K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庆斌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三道1236号大成基金总部大厦5层27层、28层、29层、30层、31层、32层、33层

  经营范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14、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4448348X6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1,02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姚文强

  住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汇通二街2号3212房

  经营范围:资本市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5、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791698440W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3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立军

  住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水线路2号增1号于家堡金融区服务中心101-30

  经营范围: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6、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行业配置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84802043P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段国圣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泉北路429号28层(实际自然楼层25层)2806单元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7、广东正圆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正圆礼拜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9165151M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黄志豪

  住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明珠一街1号309房—J055房

  经营范围:资本市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8、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57546R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阮红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9、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MA1G5KWGXY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饶刚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临潼路170号608室

  经营范围:公募基金管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对象的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获配的19家投资者中,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晓峰2号致信基金、广东正圆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正圆礼拜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办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

  除上述投资者外,其余投资者均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核查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相关法规及内部制度要求,联席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本次发行对象均已提交相应核查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联席主承销商的核查要求,联席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对象进行了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经核查,上述19个发行对象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定。

  (四)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1、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

  经核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联席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且上述相关各方均不通过任何其他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也不存在TCL科技及其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或向发行对象直接或间接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2、获配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的交易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在最近一年内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剑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4室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保荐代表人:任成、莫凯

  项目协办人:夏泽童

  其他项目组成员:陈子林、盛培锋、蔡伟楠、曾文辉、任绍凯、陈滨林、杨俊波、金笛、朱逸轩、黄思敏、邓淼青、林铭

  联系电话:0755-33015702

  传真:0755-33015700

  (二)联席主承销商

  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7层及28层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7层及28层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67

  2、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联系电话:0755-22626653

  传真:0755-25325422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颜羽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F408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F408

  经办律师:文梁娟、王莹

  联系电话:010-66413377

  传真:010-66412855

  (四)审计及验资机构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梁春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经办会计师:邱俊洲、江先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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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2年11月30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数量系以截至2022年11月30日的数据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的持股数量。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股本结构变化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4,265,763,123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7,071,891,607股。公司股本结构具体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使公司股本结构发生一定的变化,发行后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下降。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仍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深交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是否存在整合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将用于“第8.6代氧化物半导体新型显示器件生产线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截至本上市公告书(摘要)出具日,公司尚无在本次发行后对现有业务及资产进一步整合的计划。

  (三)公司章程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相应增加,公司将按照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四)高管人员变动

  本次非公开发行未导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结构发生变动。

  (五)业务结构变动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系公司对主营业务的拓展和完善,项目实施后将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不会导致公司业务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六)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仍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与主要股东及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也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新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七)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资本结构将更趋稳健,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公司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不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形。

  (八)本次发行对最近一年及一期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注: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2021年12月31日和2022年9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前每股收益分别是2021年度和2022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2021年12月31日和2022年9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是2021年度和2022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按最近经审计的年度报告中归属上市公司的净利润/上一年末公司总股本,计算每股收益为0.7168元/股;按最近经审计的年度报告中归属上市公司的净利润/本次发行后的最新总股本,计算每股收益为0.5891元/股。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已经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证券简称:TCL科技

  证券代码:000100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日为2022年12月22日。

  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公司股票价格在上市首日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而认购的股份因送红股、转增股本等情形而增持的部分,亦应遵守前述锁定期的约定。

  第四节 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

  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向中国证监会已报备的发行方案的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确定及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核准,具备实施的法定条件;发行人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制作和签署的《认购邀请书》等法律文件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过程和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发行人相关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

  第五节 保荐机构上市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认为: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为此,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同意保荐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同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上市申请书;

  2、保荐协议、承销协议;

  3、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上市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4、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及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

  5、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6、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7、发行完成后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8、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9、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文件;

  10、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审阅

  1、查询地点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中山园路1001号TCL科学园国际E城G1栋10楼资本市场部

  2、查询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09:30—11:30,下午14:00—16:30。

  发行人: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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