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22-0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方正集团”)于2020年2月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北京一中院”)裁定重整。2021年7月,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0)京01破13号之五《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方正集团等五家公司的重整计划。根据生效的重整计划,方正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2,363,237,014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71%)将全部转入新设立的新方正集团,公司控股股东拟变更为新方正集团。2021年8月,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平安人寿”)收购新方正集团股权案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经营者集中审查。2021年10月,新方正集团(即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完成。2022年1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平安人寿重大股权投资新方正集团。2022年6月24日,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批准延长方正集团等五家公司的重整计划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28日。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新方正集团的股权结构为:平安人寿设立的SPV持股 66.507%,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代表珠海国资)设立的SPV持股 28.503%,债权人组成的持股平台(合伙企业)持股 4.99%。因此,平安人寿设立的SPV拟成为新方正集团的控股股东,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平安人寿的控股股东,拟间接控制公司。上述情况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2年12月20日,公司收到方正集团告知函,方正集团等五家公司持有的新方正集团股权,已于2022年12月15日变更登记至投资人平安人寿指定主体新方正(北京)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及投资人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代表珠海国资)指定主体珠海焕新方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方正集团的股权结构为:新方正(北京)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持股66.507%,珠海焕新方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8.503%,债权人持股平台珠海市方正一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63%,债权人持股平台珠海市方正二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3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已批复核准新方正集团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具体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获准变更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公告》。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22-047
债券代码:194289 债券简称:22方正F1
194435 22方正F2
194442 22方正F3
194567 22方正F4
137787 22方正G1
137968 22方正G2
137967 22方正G3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准变更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获准变更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发更。
公司控股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方正集团”)于2020年2月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北京一中院”)裁定重整。2021年7月,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0)京01破13号之五《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方正集团等五家公司的重整计划。根据生效的重整计划,方正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2,363,237,014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71%)将全部转入新设立的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新方正集团”),公司控股股东拟变更为新方正集团,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平安”)拟通过其控股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SPV持股平台持有新方正集团股权并间接控制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方正集团的股权结构为:新方正(北京)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持股66.507%,珠海焕新方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8.503%,债权人持股平台珠海市方正一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63%,债权人持股平台珠海市方正二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36%。上述情况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2年12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实际控制人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57号),该批复对新方正集团依法受让公司2,363,237,014股股份(占股份总数28.71%)无异议,核准新方正集团成为公司主要股东;在新方正(北京)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依法成为新方正集团的控股股东后,核准中国平安成为方正证券、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方正富邦基金”)的实际控制人。本次获准变更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新方正集团,也将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公司将根据上述批复的要求依法办理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更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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